梅毒妈妈母乳喂养

会员43200259 28岁 已回复
梅毒妈妈母乳喂养你好,我怀孕三个月时查出梅毒1:4,打了三针卞星青霉素,七个月又治疗一个疗程,宝宝出生查了脐带血是阴性,我现在滴度1:2,生产住院期间打了一星期青霉素,请问能给宝宝喂母乳吗?
医生回答共1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关注
赵津京 护士 鞍山市社会福利院皮肤科
擅长:荨麻疹 湿疹 带状疱疹尖锐湿疣
已帮助用户: 156501
问题分析:你好,根据你描述的这种情况来看你现在主要是自身身体有梅毒,并且你在治疗期间的乳汁是还有一定的要五的,所以这个期间为了防止给孩子造成感染或者是孩子的乳汁发生异常尽量的不要喂母乳。
意见建议:给你的建议就是对于这种情况你最好是这段时间自己先调理好身体体质并且大量的应用消炎药进行治疗同时尽量的孩子要喝奶粉不要喝母乳防止造成一些传染或者是一些身体的影响。
相关问答

梅毒性病是一种传染性极强的性疾病,夫妇中的一方由于某种病因而感染上性病,然后通过夫妻间的同房性生活,传染给对方,家中的孩子是通过母婴途径传播,这还是不要采取母乳喂养的。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需要去医院检查一下梅毒的滴度。如果检查是正常,并没有升高,那么就可以母乳喂养,如果滴度数值偏高,那么就不能够母乳喂养的。不过一般在怀孕期间,如果检查滴度都没有升高,那么并不妨碍喂养的,已经治疗痊愈之后是可以母乳。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梅毒的滴度标准是1:2尚属正常范围,但是要注意跟踪监测,一般要一个月后,3个月后,6个月后连续复查3次正常,梅毒是唯一的传染源。性接触传染占95%。关键通过性交由破损处传染,梅毒螺旋体大多存在于皮肤粘膜伤害外貌,也见于唾液、乳汁、精液、尿液中。未经治疗的在劝化梅毒一年内最具传染性,随病期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病期超过4年者,通过性接触无传染性。建议还是不要母乳喂养。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问题分析:你好,梅毒是感染梅毒螺旋体所导致的一种性病,这个主要是通过血液和性生活以及母婴方式的传染。您这种情况首先需要确定目前是复发,然后选择防止阻断就可以了。
指导建议:您和小孩都要进行梅毒的相关检查,你现在因为孩子怀孕期间,7个月左右开始要使用长效青霉素,出生之后根据你和孩子的化验结果再进行治疗。

任正新主治医师其他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
擅长:全科、体检分析、检验

梅毒的症状比较多,大部分都能治好,严重损伤是无法治愈。
梅毒是由感染梅毒螺旋体而导致,传播途径以性接触为主。在临床上,梅毒初期以造成皮肤粘膜损害为主,随后会出现梅毒疹、梅毒性脱发、皮肤糜烂等症状,早发现、早治疗,大部分都能治好。但是不治疗或者治疗得不够彻底,可能会引起全身许多组织、器官的损伤,严重损伤是无法治愈的。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携带者并不一定就是梅毒患者。
梅毒是一种不经消化道感染的性传播和直接接触的性传播疾病。所以在食物上不会有任何的感染,所以病人可以安心。应注重及早发现、及早处理、规范化的用药及适当的用药,并进行常规的临床和化验。同时,早期的处理方法也应该被确定。在临床上可以有效地治愈和根除感染。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