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梅毒治疗后,比值还是1:1,还需要治疗吗?可以给孩...

会员42023332 32岁 已回复
孕期梅毒治疗后,比值还是1:1,还需要治疗吗?可以给孩子喂奶吗?您好,孕期四个月产检时检查出梅毒rpr1:1,tppa阳性,全身无任何症状,老公两项全是阴性,卞星清霉素分两次治疗四个月一次,七个月一次,孕期六个月时rpr变成阴性了,八个月时复查rpr又成1:1了,现在孩子出生了,rpr阴性,tppa阳性,孩子检查完后弟二天我喂奶了,孩子是先天性梅毒吗?喂奶对孩子有影响吗?我还需要治疗吗?孩子现在的情况看身上会起梅毒疹子吗?跪谢余医生,求您在百忙之中解答,急盼治疗后还是1:1,还要再治疗吗?给孩子喂奶了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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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英 护士 赤水市博爱丽人医院妇产科
擅长:宫颈糜烂,外阴溃疡,外阴湿疹,宫颈炎,滴虫性阴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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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您好,梅毒属于传染性疾病,它的传播途径主要有性接触传播,占95%;非性接触传播,患者可因医源性途径、接吻、哺乳等直接接触患者的皮肤黏膜而感染,偶可因接触污染的物品等间接感染;垂直传播:患梅毒的孕妇,即使病期超过4年,期梅毒螺旋体仍可通过妊娠的胎盘感染给胎儿,导致先天梅毒。新生儿也可在分娩通过软产道时受传染,但不属于先天梅毒。
意见建议:建议您和您的孩子都要及时治疗,孩子给予人工喂养。经充分治疗后,随访2-3年,第一年3个月随访一次,以后每半年随访一次。祝您和您的孩子早日康复!
相关问答

梅毒痊愈之后身体内通常不会出现梅毒的情况,不用有太多的顾虑,但在生活中也要加强对患者的个人的护理措施。
梅毒只需要经过正规的系统治疗即可,还能根治。但梅毒患者无事可做,应定期检查,若发现复查数值再升高,这类病例需重新进行治疗,以免病情再次发生。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晚期通常不可以治疗好。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如果梅毒还属于早期,一般可以治愈。但是,晚期梅毒一般无法治愈,治疗虽然可以阻断病情进展,但是,不能恢复组织和器官已经发生的损害。为了防止疾病继续进展,患者及时前往正规医院,遵医嘱使用青霉素类药物来治疗。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是可以治疗的,梅毒这样不同的阶段的症状是不一样的,但是治疗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对于梅毒治疗我们一定要谨慎起来,尽量的不要让梅毒影响到我们的正常的生活。平时需要注意卫生。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梅毒一般不需要终身治疗。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性传播疾病,根据病程发展可以分为早期梅毒和晚期梅毒。梅毒一般不需要终身治疗,一般要治疗半年到两年的时间。但是梅毒抗体阳性会终身携带。
梅毒的主要治疗药物就是青霉素,注意遵医嘱用药,切勿自行用药。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的排除时间主要是根据梅毒的潜伏期的长短来判定,而潜伏期的长短又依据于患者的个体差异,梅毒的潜伏期在10-90天左右,所以正常下在时间段内,如果感染了梅毒,都可以检测出梅毒的抗体。但是有少数的病人,即使超过了90天,甚至达到2年才产生抗体。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梅毒晚期能治疗,但是难以治愈。
梅毒晚期进行治疗尽管可以阻止疾病的发展,但无法修复已有的损伤。晚期的梅毒可以通过静脉内注射苄星青霉素来进行,具体的处理方法取决于病变的位置。
根据皮肤、粘膜、骨骼损害、心血管梅毒、神经梅毒等多种类型的病变进行综合考虑。在用药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医生的指导,在用药过程中不要自行停止服用或减少药物。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