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梅毒青霉素治疗对胎儿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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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梅毒青霉素治疗对胎儿的影响你好、医生、我怀孕两个月查出梅毒TRUST1:32、如果我打青霉素进行治疗、对胎儿有影响吗。宝宝会不会传染
医生回答共1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何传祥 副主任医师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妇产科 三级甲等
擅长:产前遗传咨询,胎儿宫内诊断,孕期及哺乳期用药咨询,...
问题分析:你好,梅毒是可以经过胎盘垂直传播给胎儿的。因为早期梅毒孕妇体内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传染性强,妊娠后将有50%的胎儿未足月死亡或虽足月但生下来是死婴,称为死胎或死产;另50%生下来皆为患梅毒婴儿。若是早期潜伏梅毒的孕妇,因其临床没有任何表现容易被忽视,其实在孕期内同样具有传染性,怀孕后的后果是20%生下死胎,40%的婴儿患有梅毒,仅20%可能是正常的婴儿
梅毒孕妇所生的婴儿,必须在出生时、生后第一个月、1岁内每隔3个月,1-2岁内的每半年作梅毒血清学检查,证实阴性才能放心,出现阳性则应作治疗
相关问答

梅毒是一种性病,是通过性途径传染的。梅毒初期治疗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治疗的效果不好,进入到二期或者三期,是有很严重的后果的,是有生命危险的。要注意避免不洁性生活,防止感染梅毒,要采取保护措施。要注意定期复查梅毒抗体滴度,防止复发。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青霉素是治疗梅毒的主要药物。梅毒的病原体是苍白螺旋体,又称为梅毒螺旋体,这种微生物对青霉素高度敏感,所以临床上使用青霉素治疗各期和各种类型的梅毒。一般可以选用青霉素有三种:青霉素g、普鲁卡因青霉素G、苄星青霉素G。按其作用的时间长短不同。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如果能够得到及时的治愈,不会有终生携带的问题。
临床上梅毒的诊断要做两个指标,一个是梅毒的抗体,一个是梅毒的滴度。如果进行了正规的处理,则会慢慢转为阴性,也就是说,一旦全部转化为阴性,那么就没有感染力了,此时一般不需要终身治疗。但是有部分患者即便是在治愈后,也会存在阳性,此时说明患者体内存在抗体。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一般不需要终身治疗。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性传播疾病,根据病程发展可以分为早期梅毒和晚期梅毒。梅毒一般不需要终身治疗,一般要治疗半年到两年的时间。但是梅毒抗体阳性会终身携带。
梅毒的主要治疗药物就是青霉素,注意遵医嘱用药,切勿自行用药。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晚期能治疗,但是难以治愈。
梅毒晚期进行治疗尽管可以阻止疾病的发展,但无法修复已有的损伤。晚期的梅毒可以通过静脉内注射苄星青霉素来进行,具体的处理方法取决于病变的位置。
根据皮肤、粘膜、骨骼损害、心血管梅毒、神经梅毒等多种类型的病变进行综合考虑。在用药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医生的指导,在用药过程中不要自行停止服用或减少药物。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晚期通常不可以治疗好。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如果梅毒还属于早期,一般可以治愈。但是,晚期梅毒一般无法治愈,治疗虽然可以阻断病情进展,但是,不能恢复组织和器官已经发生的损害。为了防止疾病继续进展,患者及时前往正规医院,遵医嘱使用青霉素类药物来治疗。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