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好了是否可以停止服用药物与高血压的种类有关。
如果是继发高血压,在治疗后,如果血压已经稳定,可以在医师的建议下逐步减少或停止使用。如果是原发性高血压,此时血压恢复到了正常状态,这有可能是因为服用了药物,但并不代表已经痊愈了,通常情况下,原发性高血压是要终生服用的,因此,高血压病人不能自行停止服用药物。
如果是在乙肝病毒DNA转阴性之后,患者一般不能擅自停药,以免影响病情的控制。
目前对乙肝的抗病毒治疗主要是采用高效力、低耐药性的抗病毒药物,大多数病人服用3-6个月之后,会发现HBVDNA会发生转阴性,但是如果停药,可能会引起HBV的再次发作,也有少部分病人会有严重的肝炎症状,在医生的建议下进行治疗和停药。目前慢性乙型肝炎可以服用4年或更多的抗病毒药物,长期服用可以降低复发,少数病人推荐终生服用。
高血压停药的标准如下:
对于有高血压病的人来说,停止使用降压药物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如果出现下列三种情形,可以适当的停止使用。一、高血压患者的血压低于110mmHg时,出现了较大的降低。二,70多岁的人群,其心脏收缩压低于120mmHg,80岁以后,其血压低于130mmHg。三,高血压病人有外周血管阻塞,特别是颈内血管阻塞,或是有冠心病,心绞痛,并且在不稳定期,血压低于140mmHg,并且血压下降,会导致眩晕和疲劳,需要改变原有的用药种类和用量。
如果甲减正常后是可以进行停药的,但要适当进行调整,不可以直接停止,根据甲状腺功能的情况,及时的调整药物的剂量。当出现原有甲状腺功能减退改变,甚至出现甲亢的倾向时,要及时减少甲状腺激素制剂的剂量。
高血压服药后是不可以随意停药的。治疗高血压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坚持服用最小而且是最必要的降压药,使血压控制在相对稳定的水平,并且长期维持治疗。目前相对稳定的血压是每日服用降压药物发挥作用的表现,一旦停药就会引起血压反弹,以及血压变得难以控制,并迅速出现并发症的发生。
通常服用到环孢素怀孕第十二周后停药。
若是孕妇因为肾脏移植后需要服用环孢素来抑制排斥反应,在怀孕以后,需要一直服用环孢素,不应该出现停药的现象。可能是因为出现停药的情况,可能会导致肾脏出现明显的排斥反应,严重者会出现肾坏死的情况。若是孕妇在怀孕后出现胚胎停育的情况,服用环孢素进行治疗,需要到怀孕十二周后在进行停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