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在破腹产后不满三天,罗立华就派姜姓医生和个别护士到我女儿收住的医院设立的单人间母婴温馨病房大闹特闹,非要无理将一大肚孕妇硬安置在我们收住的单人间母婴温馨病房里,还指使姜姓医生用不道德的语言刺激产妇,说什么想住单间去找私人医院住单间去,殊不知,早知道北京医院产科设下这种的骗局,我女儿是决不会选择在这里生产的。既然是医院按单间母婴温馨病房收住我们在先,而且并未事先告知我们中途有变故,那么医院就应有义务和责任保障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就应该在我们痊愈出院后,再将单人间改为双人间。医院假设单人间母婴温馨病房招揽孕妇上钩,待产妇进驻后又擅自改为双人间,费用照旧,这是欺骗消费者的侵权行为,我们坚决予以反对。在我们的据理力争下,罗立华当日没能得逞,但是她怀恨在心,第二天一早,就又派一护士和一护工到我女儿病房中打扫尘土,掀起陪住床的床单乱抖,做改双人间的准备工作,我们再次向他们申明:目前上午,我们还没有办理出院手续,这个房间还是我们的包房,你们这样强行骚扰我们,不让产妇休息是不道德的,但是该护士和护工不但不听我们的规劝,还肆无忌惮地大扫特扫,尘土冲着我们的婴儿车里的婴儿方向飞扬,我女儿含着眼泪一手捂着刀口,一手遮着新生儿的眼睛。面对这种情况,我赶紧给王少为主任打电话求救,在王主任的制止下他们才停止了这种恶劣的行为不一会儿,正当我女儿吃午饭时,罗立华又风风火火地来到我们的病房,明明看到我们已经将出院的东西都收拾好了,还是冲着我女儿和我们家人大声喊叫道:你们今天上午就应该走,还承认是她早晨派人来打扫的。我们向她说明道:我们是王少为主任收治的病人,王主任已经答应我们住满四天,下午王主任还要再来病房查看我女儿的病情,只要女儿退了烧,今天下午3点以前我们一定会办好出院手续的,王主任说如果女儿有问题是不会让她出院的。可是罗立华说她自己是产科的主任,王少为说话不算数。其实我女儿的烧并没有退,乳腺还在发炎,是罗立华决定不等下午王主任查看我女儿的病情,不等我女儿把最后一顿午饭吃完,就强行把我女儿轰出了医院,我女儿含着眼泪说:在北京医院生产真是一种折磨!就连最后一顿午饭都不让吃消停。北京医院的母婴温馨病房给我们带来的不是温馨而是噩梦!
我女儿出院次日晚,因发烧,乳腺炎进一步恶化,就又到北京医院急诊外科就诊,开出五天左克抗菌素,回家后上午下午按时点滴,但是炎症并没有被控制住,16日早晨的点滴还未完成就突发高烧39.6度,我们即刻电话联系王少为主任,王主任人在九华山开会不能亲临,就电话联系了本院急诊外科主任,让我们速去急诊就诊,急诊外科主任视女儿病情为我们开出了住院单,但是贵院的住院处根本就没有病床可住。当时正置周末下午,院方领导都找不到,无奈,我们只好求救于有关首长,速将我女儿收住在解放军某三级甲医院进行了及时救治。目前,女儿仍在该医院住院治疗,新生儿不能母乳喂养,造成她们母子分离,母乳废除,女儿月子里遭难,高烧发炎这样严重后果的罪魁祸首就是罗立华!!!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当罗立华得知我们给院长信箱反映情况后,气急败坏,在医院里上窜下跳,没有丝毫的内疚和悔改之意,反而倒打一耙说我们无理取闹。她不敢在众人面前承认她的恶劣言行,难道她忘记了她到我们的病房轰我们走时还耀武扬威地说是她指使护士和护工骚扰我们的吗?想必罗立华也是一位母亲,如果是她自己的女儿在破腹产刚刚两天的时候,她就这样迫害自己的女儿吗?可见,罗立华不是一个具有博爱的人,通过此次事件,我们接触的罗立华在产科病房里为人专横跋扈,讲话尖酸刻薄,这样的人在迎接一个又一个新生命的岗位上,是多么令人心怀恐惧!多么令人心有余悸!她还拉大旗做虎皮,说是院长让她这样做的,试问北京医院的院长大人:难道中央卫生部直属的北京医院的院长大人也会不分是非地让她这样地迫害患者和新生命吗?罗立华如果对同仁不满不应该将不满施放于同仁收治的患者身上,如果想报复同仁不应该在患者面前诋毁同仁,看来罗立华似乎是个小肚鸡肠的人,为了在产科显示她的权力,不惜牺牲患者和新生儿的宝贵生命!多么恶毒!多么令人叹为观止!!
我女儿此次手术产后三天多就被罗立华威逼强迫出院,出院后受尽了病痛的折磨,目前再次住进解放军医院已经一个星期尚未痊愈,但月子已经过去了一半的时间,无法调养身体,看来要在医院里过满月了,新生儿在家里嗷嗷待哺,真是可怜之极。在此我再一次强烈要求北京医院院办并党委责成罗立华及有关医护人员向我们道歉,并赔偿我们女儿因产后受到她们的非礼而造成的身体上的损失和精神上乃至经济上的一切损失!用以指导和教育贵院医护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希望院领导面对本院医护人员的错误,本着医生就职前宣誓的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誓言的精神和护士应遵循的南丁格尔誓言精神做出公正的处理。否则,会使这样的不道德行为在贵院行医中泛滥!
友好提示:
后希波克拉底誓言:
“我保证履行由于我的专业我自愿承担的治疗和帮助病人的义务。我的义务是基于病人所处的软弱不利的地位,以及他必然给予我和我的专业能力完全信任。所以,我保证把病人多方面的利益作为我的专业伦理的第一原则。由于承认这种约束,我接受下列义务,只有病人或病人的合法代理人才能解除我这些义务:
①将病人的利益置于我专业实践的中心,并在情况需要时置于我自己的自我利益上。
②拥有和保持我的专业要求的知识和技能的能力。
③承认我的能力的局限,只要我的病人病情需要,我应向我的各种卫生专业的同事求助。
④尊重其他卫生专业同事的价值和信念,并承认他们作为个人的道德责任。
⑤用同等的关切和献身精神关怀所有需要我帮助的人,不管他们有没有能力付酬。
⑥主要为了我的病人的最佳利益,而不是主要为了推行社会的、政治的或财政的政策或我自己的利益而行动。
⑦尊重我的病人的参与影响他或她的决策的道德权利,明确地、清楚地、用病人理解的语言说明他或她的疾病的性质,以及我建议采用的治疗的好处和危险。
⑧帮助我的病人作出与他们的价值和信念一致的选择,不强迫,不欺骗,不口是心非。
⑨对我听到、知道和看到的保守秘密,作为我关怀病人的一个必要部分,除非对别人有明确的、严重的、直接伤害的危险。
⑩即使我不能治愈病人,也总要帮助他们,当死亡不可避免时,要帮助我的病人按照他或她自己的打算死亡。
南丁格尔誓言:
余谨于上帝及公众前宣誓,愿吾一生纯洁忠诚服务,勿为有损无益之事,勿取服或故用有害之药,当尽予力以增高吾职业之程度,几服务时所知所闻之个人私事及一切家务均当谨守秘密,予将以忠诚勉助医生行事,并专心致志以注意授予护理者之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