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预防梅毒的传染?

会员131156 28 已回复
没有
医生回答共1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医生会员
擅长:
你好,同预防其他传染病一样,首先应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反对不正当的性行为,其次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对可疑病人均应进行预防检查,做梅毒血清试验,以便早期发现新病人并及时治疗;

  (2)发现梅毒病人必须强迫进行隔离治疗,病人的衣物及用品,如:毛巾、衣服、剃刀、餐具、被褥等,要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严格消毒。以杜绝传染源;

  (3)追踪病人的性伴侣,包括病人自报及医务人员访问的,查找病人所有性接触者,进行预防检查,追踪观察并进行必要的治疗,未治愈前配偶绝对禁止有性生活;

  (4)对可疑患梅毒的孕妇,应及时给予预防性治疗,以防止将梅毒感染给胎儿;未婚男女病人,未经治愈前不能结婚;

  (5)对已接受治疗的病人,应给予定期追踪治疗。




相关问答

梅毒通常有硬下疳、淋巴结肿大、梅毒疹等症状:
硬下疳是由于性交感染,所以损害多发生在外阴部及性接触部位,硬下疳常合并包皮水肿。硬下疳出现一周后,附近淋巴结肿大,其特点为不痛,皮表不红肿。梅毒疹一般发生在硬下疳消退后3-4周,斑疹形状类似于圆形或椭圆形,大小如黄豆。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感染梅毒的方式以性传播为主,或者间接接触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等。
梅毒的病源是白色螺旋体,可以通过性交传播,是最常见的感染方式。通过暴露于梅毒病人的衣服等途径,可以通过间接途径传染。有几例经血液途径传染的有传染性的梅毒病人。孕妇可能会在生产过程中或者是在产期内,直接传染给婴儿。
建议及早就医,及时治疗,避免耽误病情。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属于慢性病,一般很难治除根,只有定期的服药或输液,降低病毒的发作率,还有要注意个人卫生,只有靠点点滴滴的小细节才能使病毒慢慢消除!早期梅毒小部分无任何症状,大部分患者虽有皮疹,但却不痛不痒,且发病常距不洁性交史一月左右,往往容易忽视两者的联系。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梅毒治好了一般不会传染。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胎盘传播和血液等其他传播。如果梅毒治好了,患者体内一般不会存在活的梅毒螺旋体,因此也不具备传染性。
需注意,梅毒患者在未治愈前应绝对禁止发生性行为,以免发生传染。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治好之后,体内就不会有梅毒螺旋体,也不会有传染性。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所诱发的性传播疾病,对于青霉素类抗生素有效。患者治疗后,一般能够治愈。治愈后患者体内就没有梅毒螺旋体了,当然也就没有了传染性。所以在还没有完全治愈时,不建议发生性行为,以免发生交叉感染。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一般是通过性接触由皮肤黏膜的微小破损传染的。目前感染梅毒的可能性不大,不用过于紧张。首先,那个人不一定携带梅毒螺旋体。其次,梅毒螺旋体离开人体后不容易生存,短时间就会灭活。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专家问答 更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