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恶性肉芽肿请问传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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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恶性肉芽肿请问传染吗
相关问答

一般情况下,胃溃疡传染不传染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具体内容如下:
胃部溃疡一般不会通过自身的方式传播到别人身上,但是也存在着相互感染的风险。幽门螺杆菌的感染是导致胃部溃疡的重要因素,而胃部溃疡的发病机制是由消化系统引起的。如果和病人共食一副碗筷、一盘蔬菜,细菌会通过消化系统传染给病人。不过,这些细菌并不是全部都能传染,并且不一定每个人都会得病。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餐前、餐后要勤洗手,注意个人的卫生。

曹键副主任医师外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已帮助用户:0
擅长:普通外科常见疾病(甲状腺结节、疝、胆囊结石等)、胃肠道肿瘤(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胃肠道间质瘤等)、腹腔镜微创手术等。

传染性软疣通常可以传染。
传染性软疣是由传染性软疣病毒感染所致的传染性皮肤病,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等传播,只要接触就有可能传染,常在公共浴池或游泳池被传染,因此传染性软疣通常能传染。传染性软疣患者的皮肤上发生有蜡样光泽的丘疹,直径约2至5毫米。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已帮助用户:0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胳膊上的疣会传染,可通过触摸传染。
胳膊长有疣,是由人类乳头瘤病毒感染所致,该病毒传染性很高,人体抵抗力较低时,正好皮肤的局部出现了破损,人类乳头瘤病毒入侵则易长疣体。较常见的类型为寻常疣,扁平疣等。手触摸患者皮肤局部接触,可导致自体散播感染以及交叉感染。
要遵医嘱治疗,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已帮助用户:0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乙肝由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所致,临床上主要表现为慢性乙肝。
一、慢性乙肝属于传染病的范畴,以血液传染为主,常用方法是输血,或采用白蛋白、球蛋白、冻干血浆等乙型肝炎病毒血液制品。
二、是母婴传播,即有乙肝的母亲在怀孕或者分娩时传染给胎儿。
三、长期的生活接触、怎样防范,通常采用的方法如下,尽可能少输血一点,尽可能不使用血液制品,预防母婴传播。
四、在妊娠期间应该避免感染乙型肝炎病毒,因为妊娠期会导致机体免疫力下降,容易造成病毒感染。可以产后24小时内,给胎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及乙肝疫苗三,定期检测以防乙肝扩散。

赵金秋副主任医师传染科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已帮助用户:0
擅长:擅长各种病毒性肝炎与非感染性肝病;不明原因发热等感染性疾病,特别是对慢乙肝及晚期肝硬化造诣颇深!长期进行急慢性肝病的基础及临床研究

感染梅毒的方式以性传播为主,或者间接接触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等。
梅毒的病源是白色螺旋体,可以通过性交传播,是最常见的感染方式。通过暴露于梅毒病人的衣服等途径,可以通过间接途径传染。有几例经血液途径传染的有传染性的梅毒病人。孕妇可能会在生产过程中或者是在产期内,直接传染给婴儿。
建议及早就医,及时治疗,避免耽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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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丙型肝炎通常会传染。
大多数慢性丙肝患者体内病毒水平较高,具有传染性,主要通过血液、性传播、母婴传播等途径传播。静脉吸毒,针刺伤是临床上常见的传播途径。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也很常见。慢性丙型肝炎可以彻底治愈,可以选择直接抗病毒的小分子药物,一般3个月左右的疗程即可治愈。建议患者在治疗期间避免和人接触,以免导致他人传染。

赵金秋副主任医师传染科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已帮助用户:0
擅长:擅长各种病毒性肝炎与非感染性肝病;不明原因发热等感染性疾病,特别是对慢乙肝及晚期肝硬化造诣颇深!长期进行急慢性肝病的基础及临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