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39岁,曾药物流产一次,但至今没有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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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症状变化等):
你好!我今年39岁,曾药物流产一次,但至今没有生育,在2009年6月份的时候发现有子宫肌次瘤,是、当时大小:17MM*16MM,并且上多发性的,在2010年5月份复查:18*17,在2011的复查是:25*20,在2013年的时候复查是:33*28,当时医生都说不需要治疗,所以我不在意,在饮食上也没有任何戒口,什么都有吃,尤其是辣椒吃的比较多,偶然也有喝白酒,还经常加班熬夜,很晚上才睡,甚至在零晨1-2点才睡,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增长比较快的?目前该怎么方法治疗比较合适,我还要考虑到生小孩的,请帮忙出良策。万分感谢!
医生回答共1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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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玲媛 护士 岭背卫生院妇产科 一级甲等
擅长:妇产科
已帮助用户: 94834
问题分析: 子宫肌瘤是女性最常见的一种肿瘤,目前发病原因尚不明确,如果没有及时治疗可导致女性不孕、流产、尿频、排尿...
意见建议:你好,根据情况建议到医院检查并对症手术治疗比较好的
相关问答

一般来说,药物流产两个小时吃饭。
药物流产就是通过服药使子宫收缩,自行排出胚胎,常见的是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为了不影响药效的发挥,建议患者遵医嘱在服药后两个小时再吃饭,以免药物以及食物同时进行消化而降低药效。
患者平时应多休息,也要保持合理的饮食,多吃营养丰富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劳累,有利于身体健康。

赵晓东主任医师妇产科北京医院
擅长:各种阴式手术、各种腹腔镜手术、各种妇科恶性肿瘤根治术、宫颈癌前病变(CIN)的诊断和处理、LEEP手术、以及妇科恶性肿瘤化疗。

在正常的怀孕之后,在四十天左右的孕周可以进行药物流产,流产之后一定要注意卧床休息,切记不可劳累,保证营养摄取充足,一个月内不可以再次进行同房,一个月后进行复查。

周敬伟副主任医师妇产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红斑狼疮,皮肌炎,银屑病,性传播疾病,白癜风,痤疮

人工流产和药物流产是两种不同的终止妊娠的方法,一般药物流产的伤害相对较小。
人工流产是通过手术方式终止妊娠,通常需要在麻醉下进行,手术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出血、感染、子宫穿孔等风险。此外,手术后可能会出现疼痛、月经不规律、不孕等并发症。而药物流产则是通过口服药物来终止妊娠,通常更适用于妊娠早期。药物流产对身体的伤害相对较小,但也有可能出现出血、感染等风险,且同样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若采取人工流产或药物流产后,在恢复期间出现了严重不适反应,应及时就医检查。

赵晓东主任医师妇产科北京医院
擅长:各种阴式手术、各种腹腔镜手术、各种妇科恶性肿瘤根治术、宫颈癌前病变(CIN)的诊断和处理、LEEP手术、以及妇科恶性肿瘤化疗。

药物流产和人工流产对人体伤害都不小,具体分析如下:
药物流产是通过药物将子宫内的胎儿从子宫中剥离出来,再配合宫缩剂将其排出,这样对身体的伤害会比较低。但是,药物流产的成功率一般在60%-70%之间,20%-30%的失败会导致大出血或者持续流血,这时候要做的就是清宫。人工流产一般是在怀孕6-8周之后,如果不打算要孩子,可以进行人工流产。药物流产和人工流产都会对女性健康产生伤害,因此,一定要做好避孕措施。

曲中玉副主任医师妇产科山东省立医院
擅长:妇产科超声

药物流产一般是停经40天左右做,这是由于如果时间太短,做B超还不能发现子宫里面怀孕,是不能吃药物流产的,因为还有可能是宫外孕。如果月份太大,超过49天,吃药很容易导致蜕膜组织在子宫腔里面残留。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早孕可以药物流产:
可以选择药流,药流的前提是怀孕49天以内,B超能够看到宫内的孕囊,药流既经济,又避免了宫内操作,成功率在93%左右。建议往后进行性生活时要注意安全避孕,引产始终对身体的后遗症作用很大,如果出现出血量时间过长、出血量大于平时月经量或伴有明显腹痛等,应当立即前往正规的医院进行专业性的治疗。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