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急症需住院,要快速降低血压,还要治疗靶器官受损及功能障碍。对于那些有严重并发症而又不能立即进行药物控制者应尽快采取手术或介入疗法来达到目的。若处于高血压稳定期则不必住院治疗。
对于普通的高血压病人而言,不需要剧烈降压,宜缓慢降压,不适合把血压降得太低。对于那些不能耐受长期低血压而又有并发症或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进行适当降压治疗。普通青年被限制在120~130毫米汞柱的高压范围内,低压为80毫米汞柱,老年人可控制在140~90毫米汞柱的水平。
高血压患者需要终生服药。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早期的高血压疗法是用药物控制血压后,可以停止长时间服用。然而,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现在的医学界普遍认为,一旦诊断出高血压,就必须终身服用药物。血压的变化会对血压有很大的影响,所以要长期服用长效的降压药来控制血压的变化。从而可以有效地防止因高血压所致的一系列并发症。所以医生建议,一旦诊断出高血压,就应该终身服用药物,而不是盲目的停药。
Ⅱ、Ⅲ期高血压病患者,出现了其他脏器受到损害的症状和并发症,需要住院进行详细检查,了解脏器受损程度和并发症的病情,并接受系统治疗者。凡继发性高血压,原发病病情需要住院治疗时,如急性肾小球肾炎,妊娠中毒症。需要外科手术治疗的。经服药治疗,血压持续不降,且患者自感不适症状明显,需住院治疗观察并进一步筛选有效药物时。高血压急症,包括了急进型恶性高血压,高血压脑病等,都需立即入院抢救治疗。
因为高血压会导致一系列多脏器损害,所以要积极控制血压。患者有较多种类型的药物可以服用,一般服药期间,禁止私自随便停药。很多老百姓认为,血压正常以后就可以停药,这种想法其实是不正确。
建议采取生活护理的方式控制妊娠高血压。
妊娠期高血压是指孕期前或年轻时无高血压的妇女,在怀孕后或怀孕五个月期间,可能会出现高血压、下肢水肿、尿中有蛋白等症状。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对母体和胎儿的健康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孕期要注意预防。
孕期的食量会有所增长,但是要注意适量的食盐,要注意适量的运动,要有规律的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