踝关节骨折手术后4到6周能走路。
踝关节骨折是由胫、腓骨远端和距骨体组成的踝关节部位的骨折,踝关节骨折后会出现脚踝部疼痛、淤血、畸形、活动受限等症状。踝关节骨折手术后需要休息4-6周。这段时间要注意加强营养和护理,4-6周左右可以去医院拍片检查,如果骨折恢复良好,可以进行拐杖活动。然后逐步进行锻炼,直到能恢复基本活动为止。
踝关节骨折走路肿的原因很多,有可能是没有进行系统的恢复,也有可能是外伤性关节炎引起的。
如果踝关节骨折走路肿,第一,如果出现了短暂的红肿,说明在骨折的过程中没有进行系统的恢复,局部软组织的损害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修复。第二种情况是踝关节骨折后出现持续性或多次肿胀不消失,会造成关节积水,从而造成外伤性关节炎。患者应该注意不挑食,遵医嘱用药,不要擅自更改药物剂量。
踝关节骨折一般在一个半月左右可以走路。
踝关节骨折不能完全负重,要用拐杖来降低负重。当时虽然有骨痂在生长,但是骨头断裂处并不牢固,必须要做好防护措施,不然会影响到骨头的愈合,说不定会导致骨折错位。一般是在一个半月后进行拍片,如果有骨痂生长,就可以拄拐下地活动应该在床上躺一段时间,这样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因为影响骨折愈合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患者的年龄、身体素质、损伤的严重程度、术后的积极保护和治疗,都会对骨折的恢复有一定的影响。
骨折术后第2天或2-3个星期后或1个半月后能下地走路,患者要注意术后的护理,以促进尽快恢复,具体分析如下:
骨折术后下地走路的时间要综合考虑患者骨折的部位、手术方式、体质、固定器械、年龄等因素。如果患者的上肢骨断裂,术后第2天就能下床行走。下肢骨折经钢板、钉棒、髓内针系统固定,2-3个星期后,方能下地扶拐步行。胸椎、颈椎、腰椎骨折脱位,行钢板钉棒系统内固定治疗1个半月后再下床行走。
骨折手术后一般需要2-3个月才能进行下地走路。
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结合是否积极配合康复训练的治疗,如果属于正向发展的情况下,一般2-3个月就可以下地进行步行情况。如果患者不听从医生的安排,在很早期就进行负重行走的活动,可能会造成内固定物的折断、松动,或是骨折再次移位,不利于骨折的顺利愈合,会造成病程加长的情况,具体下地时间就不能确定。
一般情况下,腿骨折手术后通常需要12-14周左右才可以下地走路。
正常情况下,腿骨折手术后,如果患者的内固定比较牢固,且注意护理,并坚持锻炼下肢肌肉,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双拐辅助下患肢,不负重的走路,但需要注意下地行走的时间,每次行走15分钟左右,每天6-8次即可。术后4周左右,患者可适当增加行走时间。手术后12-14周左右,患者需要去医院复查,如果骨折完全愈合,通常可以脱拐进行负重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