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围产期心肌病变的处理原则如下:
1.妊娠后期,防止心脏衰竭及心脏衰竭的治疗,产妇在分娩时,心脏机能较弱,应采取剖腹产措施,防止发生感染;
2.在哺乳期间选用抗心力衰竭的药物,对婴幼儿的作用较少。扩张血管药物例如利尿剂、醛固酮受体阻滞剂、地高辛,孕妇和哺乳期间可以服用上述的药物。
3.恢复期要多卧床,尽量不要再次怀孕。
一般情况下,围产期心肌病后又怀孕需要调整、改善心肌营养、改善心功能、改善心律不齐、预防继发性的感染等。具体分析如下:
在妊娠期间要进行心电图和心脏的检测,一般认为围产期心肌病是一种具有良好的预后。如果没有任何的不适,可以考虑进行心电图的辅助,但是对于心脏功能差的患者,最好不要怀孕。这种疾病轻则没有显著的症状,但会出现严重的心律不齐,心脏衰竭,甚至是突然失去生病。
围产期心肌病6年复发可以通过药物进行治疗。
围产期心肌病是由孕妇在怀孕三个月至六个月内出现的不明原因的心肌病,导致心力衰竭的临床症状。从这种定义上说,诊断的结论是有争议的。如果是在妊娠之前有心脏疾病,6年后还会复发,那么很有可能是扩张型心肌病。根据扩张性心肌病的治疗方案,要注意多休息、少吃、保持排尿畅通、每天的输液量。可以口服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心肌营养药物、辅酶Q10药物。心电图显示QRS波增宽、心脏彩超显示射血分数小于40%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心脏同步化起搏,而到了后期则需要心脏移植。
一旦诊断围产期心肌病以后,后续的管理就是一个危重症的管理,它病因不是太清楚,需要一些时间,让心脏慢慢来恢复。应进行系统治疗。主要应控制心衰,其对利尿剂及洋地黄制剂反应良好。
对于高血压病人,如果出现咳嗽,则服用药物止咳,如果有肺炎者需要配合雾化帮助痰排出,部分高血压病人长时间服用降压药后。由于出现类似空咳嗽的副作用,所以可以明确咳嗽的原因,再拟定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