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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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注意事项
医生回答共1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赵晓东 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妇产科 三级甲等
擅长:各种阴式手术、各种腹腔镜手术、各种妇科恶性肿瘤根治...
剖宫产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在术前要禁食水4-6个小时。
第二、剖宫产手术后要平卧6-8个小时,腹部切口加压,防止术后切口出血。在平卧期间活动四肢、做下肢的按摩,避免血栓形成。同时要观察阴道的流血情况,出血量多于平时月经的两倍,要及时的寻求帮助。
第三、术后要尽早的开奶,新生儿对乳头的吸吮可以促进子宫收缩,减少出血,提倡在手术后半个小时之内要尽早的进行早接触、早吸吮。
第四、术后6-8个小时可以在床上做翻身运动,同时可以进食少量的流食和半流食。原则上的是先吃清淡、容易消化的饮食,逐渐过渡到正常饮食,少量多餐。
第五、手术后12个小时起床活动提倡,尽早下床多活动促进胃肠道蠕动,尽早排气促进术后恢复,同时减少肠粘连、静脉血栓等并发症的发生。
第六、拔出尿管后要尽量的解小便,如有小便不畅、尿不尽的症状,要及时的通知医护人员。
第七、剖宫产术后切口疼痛不方便坐,哺乳时可以采取侧卧哺喂新生儿,每2-3个小时哺乳一次,每次20-30分钟。
第八、注意腹部切口以及外阴的清洁、干燥。
第九、注意阴道出血、腹痛、发烧等等情况。
相关问答

剖腹产术后,6小时之内不吃入水,并需要去枕平躺下,6小时后可少量饮用白开水,并可卧床翻身走动。
手术后24小时内,即手术后第二天,应由家属搀扶下床,避免引起肠粘连或下肢静脉血栓形成。排气后可吃些面条,馄饨之类易消化食品。应时刻观察切口变化情况,勿作剧烈运动,避免切口裂伤。平时需要注意护理,避免牵扯到伤口,造成感染发炎。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孕妇剖腹产术后注意事项如下:
孕妇在刨腹产后需要注意饮食方面禁止吃凉性,辛辣刺激性等食物,避免产妇出现腹部疼痛,腹泻等情况,多吃营养物质丰富,维生素含量高,易消化的新鲜的蔬菜水果。例如,香蕉,白菜,鸡汤,鱼汤,苹果等。有利于产后身体的恢复。此外,注意卫生清洁,每天用温水清洗阴部,避免出现感染现象。在产后需要适当的进行走动,减少盆腔粘连,促进身体恢复。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剖腹产前饮食注意事项有以清淡为主、禁食6-12小时、禁水2-4小时、输葡萄糖注射液、保持良好的心态等。
在剖腹产术前一天,晚上的进食需要以清淡为主,多吃新鲜水果蔬菜,不要吃辛辣刺激性的食物和寒冷食物,保持大便通畅,而且不易过饱,手术前需要禁食、禁水,择期剖腹产患者手术前尽量禁食6-12小时,禁水2-4小时。如果出现明显的饥饿感,或者想喝水的情况,医生可以选择输葡萄糖注射液缓解。保持良好的心态,有利于手术的顺利进行。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剖腹产同房的注意事项如下:
剖宫产后同房绝大多数动作要轻柔,不能力度过大,剖宫产后同房一定要注意同房时间,最佳时间一般是3个月后,绝大多数产后42天需要到医院做相关检查,如果子宫大小恢复到正常,身体各项都正常,有同房要求是可以的。同时一定要做好避孕措施,防止再次怀孕。注意个人的局部卫生清洁,否则容易发生妇科炎症。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剖腹产二胎注意事项主要是不要过早怀孕。
如果是在做了手术,那么在宫腔里留下的伤口,是不可能在短时间里恢复的。过早受孕,会让子宫不断膨胀,使得宫壁越来越薄,剖腹产时伤口的粘连没有弹性,新的疤痕很有可能会造成腹内大出血,危及到母亲的性命。所以,尽管患者可能很期盼二个孩子,不过怀第二个孩子之前,还是要等上两年,这样可以保证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剖腹产饮食注意事项如下:
女性在术后需要多注意休息,适当进行下床活动,在术后两天后建议多喝蔬菜汤汁,摄入易消化的食物。饮食上需要多重视,多补充营养物质,可以适当的喝汤,例如,排骨汤,鱼汤等,有利于乳汁的分泌。同时禁止摄入凉性,辛辣刺激性等食品,避免产妇出现腹部疼痛,腹泻的情况。保持自身卫生干净,勤换衣物勤洗澡。注意保暖,适当增添衣物。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