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怀孕,但是有具体要求。
若是已经将红斑狼疮控制稳定,在病情稳定半年以后,用药很少或几乎不用药,这些女性患者是可以怀孕的。
红斑狼疮患者在怀孕后很容易复发或加重。建议怀孕前严格判断是不是病情稳定期,很少甚至停用3个月以上免疫抑制剂,通常是可以怀孕的,同时还要判断是否有其他脏器受累。
如果孕期检查、监测严格,病情稳定的情况下,部分可以足月分娩。
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正常怀孕。
女性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可以在病情缓解后进行正常的怀孕,女性选择适当时机进行妊娠可以对孕期红斑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生长发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在怀孕之前到正规的三甲医院进行咨询,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怀孕前的准备,在怀孕后坚持使用泼尼松来控制病情。
抽血检查,如血常规、生化全项、尿常规、抗核抗体、抗Sm抗体、抗双链DNA抗体、免疫球蛋白测定、补体测定、抗心磷脂抗体等。由于系统性红斑狼疮可会造成肾脏的损害,所以需要查肾脏彩超、24小时尿生化三项,必要时需要做肾脏穿刺活检。由于会造成心脏、肺的损害,所以还需要查心脏彩超以及肺CT等。
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治疗方法有,非药物治疗主要保持乐观积极的情绪、保持充足的睡眠、避免劳累、避免反复感冒、避免长时间紫外线照射、少接触化学制品,女性的尽量少烫发、染发,尽量用温和的护肤品。
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通常是隐匿起病,在早期症状多不典型,而且并不特异,比如可能会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通常会以低度或者中度发烧为常见,发烧也要排除感染性因素,尤其是在免疫抑制剂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发热。还可能会有一些疲倦、乏力以及食欲下降、消瘦等症状。随着病情逐渐进展,可出现相应的典型表现,比如会出现各种皮疹,也会出现黏膜溃疡、关节肌肉的病变或者出现血尿、蛋白尿以及胸闷气喘等症状。
系统性红斑狼疮预期生存时间存在个体差异,不同的发病机制和临床表现不完全一致。在病情稳定和积极科学治疗的基础上,大多数5年生存率可达90%以上,10年生存率达85%以上。然而,如果在疾病的早期出现严重的器官受累,如肾功能不全、神经病变等危险因素,预后相对较差,甚至过早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