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属于自身免疫病,发病特点是会出现多系统的损伤,比如皮肤、黏膜、浆膜、心、神经系统以及肝脏、肾脏和肺脏等。这个疾病由于会影响到身体的多系统,如果不经过系统的治疗往往预后差,严重的会危及到生命。
患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怀孕,但是有具体要求。
若是已经将红斑狼疮控制稳定,在病情稳定半年以后,用药很少或几乎不用药,这些女性患者是可以怀孕的。
红斑狼疮患者在怀孕后很容易复发或加重。建议怀孕前严格判断是不是病情稳定期,很少甚至停用3个月以上免疫抑制剂,通常是可以怀孕的,同时还要判断是否有其他脏器受累。
如果孕期检查、监测严格,病情稳定的情况下,部分可以足月分娩。
第一避免诱因,如:避免日晒、避免吸烟。第二饮食,SLE患者应给予平衡、健康、营养的膳食。第三休息与锻炼,在缓解期可进行适合于自己的循序渐进的身体锻炼。第四皮肤护理指导,第五用药护理指导。
应该忌吃高盐食物,要求患者每日摄入的钠盐不超过六克,因为高盐饮食可以加重肾脏的负担,不要吃高脂食物,会增加血液的黏稠度,也不要吃植物蛋白,主要是指豆制品,包括豆浆、豆腐脑、豆腐等,也是增加肾脏的代谢负担。
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正常怀孕。
女性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可以在病情缓解后进行正常的怀孕,女性选择适当时机进行妊娠可以对孕期红斑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生长发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在怀孕之前到正规的三甲医院进行咨询,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怀孕前的准备,在怀孕后坚持使用泼尼松来控制病情。
药物性狼疮不一定满足ACR的狼疮诊断标准。药物性狼疮病人有其他疾病表现,为治疗该疾病,病人正在服用的某种药物,如类风湿关节炎病人服用青霉胺,高血压病人服用肼屈嗪或甲基多巴。药物性狼疮病人的年龄较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年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