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的正常空腹血糖不超过6.11毫摩尔,空腹血糖超过6.11但低于7.0毫摩尔为空腹血糖增高,空腹血糖等于或大于7.0毫摩尔可以诊断糖尿病。糖尿病是慢性代谢性疾病,目前尚没有能完全治的特效药。
口腔发甜可见于消化功能紊乱,可引起消化酶的分泌异常,使唾液中淀粉酶含量增加,刺激舌上味蕾而感觉口甜。也可见于由于胰岛腺分泌功能降低、失调,使血液中糖含量增高,唾液内糖分亦增高,也会觉口甜舌甘,见于糖尿病等。缓解心理压力,保持生活、饮食规律、食物结构合理,多吃水果、蔬菜,注意口腔卫生等。适当运动,从而促进消化功能的正常运转。
孕妇的血糖水平与正常人,特别是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水平不同。孕妇的空腹血糖管理相对严格。因为要考虑母亲和胎儿的安全,所以血糖控制范围如下。
1.孕妇患有妊娠期糖尿病时空腹血糖标准为3.3-5.3mmol/L,餐后2小时血糖为4.4-6.7MMOL/L。
2.孕期2型糖尿病患者血糖指标稍高,建议孕妇空腹血糖控制在5.5mmol/L以下,饭后2小时在7.0mmol/L以下。
孕妇的血糖控制不是越低越好。因为血糖控制太低会影响胎儿的健康,特别是脑细胞的发育。因此,孕妇的体重和血糖控制最好保持在正常范围内。
糖尿病血糖控制正常数值需要看患者的年龄段区别,主要情况如下:
1、年轻患者:如果刚刚得了糖尿病,没有其他器官并发症,会要求更严格地控制血糖水平,低于上述平均正常范围,即空腹血糖控制在6mmol/L左右,餐后血糖控制在7.8mmol/L以内,糖化血红蛋白控制在6.5%以下。
2、老年患者:如60多岁的老年患者,有相关并发症和其他老年疾病风险的,会放宽上述标准,将糖尿病患者的空腹血糖和餐后血糖标准控制在上述上限。因此,糖尿病正常值的范围应该根据不同的患者和不同的身体状况给予高度个体化的管理,也就是所谓的分级管理,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标准。
妊娠期糖尿病血糖水平标准可分为以下两部分:
第一、OGTT试验为糖耐量试验,静脉血糖诊断标准为空腹大于5.1mmol/L,服糖后1小时大于10mmol/L,服糖后2小时大于8.5mmol/L,满足这三者可诊断妊娠期糖尿病。
第二、妊娠期糖尿病血糖控制目标是平时血糖监测的控制目标,空腹低于5.3mmol/L,餐后2小时低于6.7mmol/L是血糖控制目标。
糖尿病患者饭后2小时血糖范围取决于患者的病情、并发症、年龄等。
患者年龄小,没有糖尿病的大血管并发症和微血管并发症,病情短,寿命长,饭后2小时可以将血糖控制在6.1-7.8mmol/L之间,一般控制在7.8-10.0moll/L之间。糖尿病患者年龄大、病情长、严重低血糖、寿命短、微血管和大血管并发症明显,饭后2小时内血糖可缓解为7.8-13.9mm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