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流出血时间比较长,一般2周左右;如出血超过3周应及时就诊治疗。按规定,胎囊排出两周以后应该到所在药物流产单位进行复诊。此时如果出血仍未停止,需要进行尿妊娠化验及B超检查,诊断为不全流产者就应该做清宫术,术后阴道出血10天内会停止。
一般情况下,药物流产还有残留物可以通过刮宫、使用药物等方式进行处理。
药物流产后通常会出现流血1-3周的情况,如果流血超过3周,并且流血量没有较为明显的减少,考虑是药物流产还有残留物的情况,患者应及时去医院做进行B型超声波检查,如果确诊有残留物,应当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刮宫手术。如果出血量不多或没有流血,残留物较小,患者可以遵医嘱使用生化丸、妇科千金片、益母草胶囊、益母草膏等药物进行治疗。治疗期间,患者应当注意多休息,避免过度劳累。
先兆流产出血,部分病人于孕后5周即开始出血,可持续1-2周,通过医生干预,经过保胎、精神因素等各方面辅导,孕7周后可缓解症状,因7周后开始出现胎心,胎儿渐趋稳定状态。部分病人出血时间较长,部分病人可不表现出血症状,但超声可观察到宫腔积液,此时需注意卧床休息,以安胎为主。护理措施应注重卧床休息、精神、饮食等方面综合调理。
药物流产后有残留物,应该使用药物或者刮宫术来治疗,刮宫术后还可以使用药物,进行抗感染治疗。
患者药物流产后有残留物,可以应用缩宫剂加强子宫收缩,可以口服益母草颗粒或者新生化颗粒,也可以肌肉注射缩宫素。同时患者还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头孢类药物或者阿奇霉素、左氧氟沙星等做抗感染治疗。如果患者残留物较多,阴道出血量较大,还可以通过刮宫治疗。
药物流产后出现肚子痛是正常的,因为孕囊排出后子宫会收缩,使子宫恢复到孕前状态。肚子疼可以通过吃一些促进子宫收缩的药物来促进宫腔内淤血排出,比如益母草颗粒、新生化颗粒等;还可以通常适当的腹部理疗,如腹部按摩理疗、热水袋热敷等方式缓解症状。必要时还可以喝红糖水,可以缓解疼痛,补充能量,促进术后患者身体的恢复。
药物流产后一般30-40天来月经。如果人流后超过2个月还没有来月经的话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做彩超等相关检查。可能是由于是有宫颈粘连或宫腔粘连,导致经血不能排出或排出不畅。二是可能是子宫内膜局部损伤后导致月经不来或者经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