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毒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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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1疗程后1月复查RPR1:2阳性,该怎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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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毒的治疗现在主要以西药为主,自从青霉素用于治疗梅毒有奇效之后,中药基本不在作为主要医疗手段,只是起辅助作用,那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西药治疗不同阶段梅毒的方法: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1)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15天。
  (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1)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共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20天。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30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30天。
相关问答

梅毒根据传染途径的不同可分为获得性梅毒和胎传梅毒;根据病程的不同又可分为早期梅毒和晚期梅毒。获得性梅毒可分为早期梅毒(病程小于2年)和晚期梅毒(病程大于2年);胎传梅毒可分为早期先天梅毒(病人小于2岁)和晚期先天梅毒(病人大于2岁)。

聂小娟副主任医师皮肤科山东省立医院
擅长:中国医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梅毒治疗多久症状消失需要根据情况判断。
早期的梅毒可以通过静脉滴注,一般在3-4个星期内即可达到良好的疗效。但是在复查的时候发现有梅毒复发,要在医师的建议下进行第二次的治疗,症状消失的时间会延长。梅毒的临床分期和临床症状不同,要及时进行检查,防止出现反复的感染。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经治疗改善后,一般无传染性。
梅毒痊愈临床标准,就是临床症状完全消失。如果有一种以上的症状还继续存在的话,则说明这个人已经感染过了梅毒病毒,但是还没有痊愈。梅毒痊愈后无传染性,就像正常人,无其他明显不适。梅毒痊愈后,需定期按规范进行复核,三年之内均需复查,如果有反复的迹象,需要重新进行治疗。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如果能够得到及时的治愈,不会有终生携带的问题。
临床上梅毒的诊断要做两个指标,一个是梅毒的抗体,一个是梅毒的滴度。如果进行了正规的处理,则会慢慢转为阴性,也就是说,一旦全部转化为阴性,那么就没有感染力了,此时一般不需要终身治疗。但是有部分患者即便是在治愈后,也会存在阳性,此时说明患者体内存在抗体。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一般不需要终身治疗。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性传播疾病,根据病程发展可以分为早期梅毒和晚期梅毒。梅毒一般不需要终身治疗,一般要治疗半年到两年的时间。但是梅毒抗体阳性会终身携带。
梅毒的主要治疗药物就是青霉素,注意遵医嘱用药,切勿自行用药。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晚期通常不可以治疗好。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如果梅毒还属于早期,一般可以治愈。但是,晚期梅毒一般无法治愈,治疗虽然可以阻断病情进展,但是,不能恢复组织和器官已经发生的损害。为了防止疾病继续进展,患者及时前往正规医院,遵医嘱使用青霉素类药物来治疗。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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