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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50天后药物流产,第八天做

会员117312579 31岁 悬赏3元 已回复
怀孕50天后药物流产,第八天做B超说基本流净稍微有一点残留,然后就一直服用益母草颗粒和祛瘀的药物,期间一直有咖啡色恶露排出,一直吃到十七八天了,期间一直有少量吃水果,将近二十天了又见红了,像来例假一样还有大量血块排出,腰酸背疼还有点小小腹疼,这两天有点累到了没怎么注意休息。请问一下到底是何原因啊?我该怎么做?又该注意些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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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江 主治医师 明水县崇德镇卫生院内科 其他
擅长:肿瘤科、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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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你好,看你说的症状还是考虑在生活和饮食方面没有注意好的原因有关的,那看症状方面还是应该去医院检查看看,可以做个彩超检查后再对症治疗会好些,平时需要有一个合理的生活和饮食习惯也好,多注意休息。请对我的回答做出评价,谢谢!
相关问答

怀孕一般在三十五天到四十九天可以药物流产。
怀孕时间不超过49天的女性才可以进行药物流产。49天内就是从末次月经算起的一个半月内。而药物流产的最佳时间就是在怀孕49天内。因为在刚开始妊娠的49天内,子宫的增大不是很明显,而且妊娠组织液也不多,胎儿比较小,在妊娠的49天以内做药流,也能减少一些药流可能带来的危险性。另外药物流产一个星期后要及时去医院妇产科复查,看是否有残留。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怀孕药物流产后的疼痛感类似于痛经。
女性意外怀孕或者不打算继续怀孕,临床上一般选择应用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等药物进行流产。这种方法较为简单于安全,女性的疼痛感相当于痛经,所以疼痛程度是与女性的身体素质有关的。药物流产带来的疼痛感一般会在孕囊排出来了后就会得到缓解。另外,药物流产有可能出现药流不全的症状,一旦出现需要及时进行刮宫治疗。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怀孕四十至六十天内可以药物流产。
停经后四十至六十天内,要终止妊娠,可以分为药物流产和人工流产两种。药物流产虽然不会带来多大的痛苦,但也有可能导致流产后不干净,需要重新做一次清宫。人工流产一次比较彻底,如果不想要孩子,可以选择无痛人流,在流产后一个月内不要同房,要多休息,不要过度劳累,不要着急上火,一个月后再进行彩超复查,如果短期内不想要孩子,建议积极避孕。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用药物流产建议在在怀孕49天以内进行。药物流产对身体造成的损伤相对较小,但是也会损害到身体的健康。药物流产后的一段时间应该注意休息,饮食清淡,多吃富含维生素和蛋白质的食物,忌生冷辛辣。
考虑到药物流产的成功率不能保证100%,因此如果药物流产未完全的话,需要进行二次清宫手术,避免感染。在药物流产后,为确保自己的安全,患者可以留院观察一段时间。平常性生活的时候,男女双方应该做好避孕措施,避免意外怀孕。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若怀孕在49天以内可以选择药物流产。
若怀孕超过49天时间,因为孕期较长,孕囊发育得较大,采用药物流产可能出现大流血、不全流产的情况。
建议进行流产前到医院检查,通过B超看宫腔内有无孕囊,观察孕囊大小,通常怀孕49天以内都可以采用药物流产,但药物流产导致不全流产的概率可能达到10%以上,如进行药物流产后,出血超过10天或出血较多的情况下,应及时到医院检查。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药物流产是不会特别痛的,药物流产共服用药物3天,在吃药的过程中会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的情况,一般不会出现腹痛,在第3天的时候空腹吃药之后20分钟到半个小时之后,会出现下腹部的疼痛。疼痛十几分钟之后就会明显地缓解,然后等待妊娠产物排出。疼痛跟痛经基本差不多。

周敬伟副主任医师妇产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红斑狼疮,皮肌炎,银屑病,性传播疾病,白癜风,痤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