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回答共4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四
医师
北京复兴医院
擅长:从事妇科疾病的诊断及治疗
已帮助用户: 6285
梅毒通过性接触传染占95。主要通过性交由破损处传染,梅毒螺旋体大量存在于皮肤粘膜损害表面,也见于唾液、乳汁、精液、尿液中。未经治疗的病人在感染一年内最具传染性,随病期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病期超过4年者,通过性接触无传染性。亦可通过干燥的皮肤和完整的粘膜而侵入。少数可通过接吻、哺乳等密切接触而传染,但必须在接触部位附有梅毒螺旋体。由于梅毒螺旋体为厌氧性,体外不易生存,且对干燥极为敏感,故通过各种器物的间接传染,可能性极少。输血时如供血者为梅毒患者可传染于受血者。先天梅毒是患有梅毒的孕妇通过胎盘血行而传染给胎儿。一般在妊娠前四个月,由于滋养体的保护作用,梅毒螺旋体不能通过,故妊娠前四个月胎儿不被感染,以后滋养体萎缩,梅毒螺旋体即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传染胎儿。
一般认为发生妊娠4个月以后,梅毒偶可通过接触了患者用过的日常用品而受染。接吻、哺乳和婴儿出生时经产道等均可感染。另外可通过衣服、毛巾、剃须刀、餐具、烟嘴、被褥、床单、门把、坐式便器和医疗器械等感染。早期梅毒患者其病灶处的分泌物中含有大量梅毒螺旋体,因此传染性最强。通过性生活,这些分泌物中的病原体能直接传染给对方。由于人体对梅毒病无先天免疫力,因此极少量的梅毒螺旋体就能引起对方患病。另外,患梅毒的孕妇可以通过胎盘将病原体传给胎儿,导致胎儿的先天性梅毒。先天性梅毒是指它可通过胎内感染引起小儿梅毒,一般妊娠9周胎儿就能被感染。梅毒可引起小儿全身各器官和组织的损害,造成功能障碍或死亡。先天梅毒的预防主要是母亲使用足量的青霉素治愈后方可妊娠。
一般来讲,患梅毒的最初1~2年内传染性较强,一期、二期的梅毒患者都具有传染性,她们的皮肤粘膜损害处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存在;潜伏早期的梅毒患者也有传染性。随着病期的延长,梅毒的传染性也逐渐减小,病程超过2年以上时,梅毒的传染性会逐渐减弱,即使与未经过治疗的病程在2年以上的梅毒妇女有性接触,一般也不会被传染。病程超过8年者,其传染性已经极小。人体对梅毒没有先天免疫力,只有在体内有梅毒螺旋体存在时才能产生对此病的免疫力。一旦治疗后梅毒螺旋体从体内消失,免疫力也随之消失,再遇到梅毒螺旋体感染时,仍然会患梅毒病。
患有梅毒的孕妇,如在妊娠早期给以充分的抗梅治疗,胎儿可不被感染,如在妊娠晚期治疗,则不能预防胎儿感染。患有梅毒的母亲,在分娩后应对其新生婴儿进行随访,至少半年。吸毒的孕妇可增加对胎儿的传染。
胎儿梅毒;梅毒螺旋体进入胎儿体内,可引起各个脏器的病理改变,其损害轻重,与母体的病期以及胎儿被传染的时间有关。主要病变有:
①皮肤:儿体较正常胎儿小、体重轻,皮下脂肪少,皮肤干燥,呈暗灰色,脆弱,易剥脱露出糜烂面,掌跖皮肤增厚发亮,常有大疱。若为死胎,则皮肤呈浸渍软化,易剥离呈糜烂面。粘膜易发生溃疡、鼻腔、口腔堵塞、有血性分泌物。凡是有此种情况的胎儿,大多为梅毒胎儿。
② 肝脏:易被侵犯,增大变硬,重量达体重1/8-1/10(正常者为1/30)。外表呈特异的褐黄色。切面可见黄色粟粒结节。有时亦可有树胶肿及瘢痕。切片镜检可见门静脉及肝静脉壁增厚,肝管变粗,管腔狭窄,肝小叶周围有高度结缔组织增生及淋巴样细胞,浆细胞浸润,有腹水。
③ 肺脏,可侵犯一叶或全部,呈特异的病变,肺叶增大变实,呈苍白色,所谓白色肺炎。肺泡内大部无空气,故将肺置于水中不能浮起。支气管及肺泡壁有限局性或弥漫性的淋巴细胞,浆细胞及单核细胞浸润。
④ 脾脏,显著变大增重(较正常约重2-3倍),镜下可见血管壁有小细胞浸润及小动脉周围纤维性变。
⑤ 肾脏,常被侵犯,除小细胞浸润外,可发生肾小管变性。出血性血管球性肾炎及间质性肾炎改变。
⑥ 胰脏增大,镜下呈弥漫性纤维增生及细胞浸润,以后主质发生萎缩。
⑦ 骨,有特异的骨软骨炎。长骨的骨骺与骨干间为不整齐的锯齿状,以后骨与骨骺可松软分离,形成假瘫。
晚期及晚期潜伏梅毒经治疗后,有相当一部分患者血清学不发生明显改进。治疗后,应每年检查一次。神经梅毒患者应每年检查脊髓液,至取得较理想的改进,一般细胞及蛋白含量恢复较早而脊髓液的血清学反应恢复较迟。
对于晚期梅毒患者的配偶及治疗前所生的子女应进行检查。
对孕妇梅毒患者的治疗:早期梅毒患者如能早期治疗可防止发生先天梅毒。
在梅毒流行区,对可能患梅毒的孕妇,应在怀孕的前三个月及产前三个月,至少各进行一次血清学检查。如为阳性,病史及体检符合梅毒时,应按所患梅毒的分期予以青霉素治疗。
早期先天梅毒患者的治疗:对已经治疗的梅毒孕妇所生的婴儿,应进行临床及血清学检查,直至血清学检查转阴或维持阴性三个月以上为止。若发生临床症状或放射学检查有骨梅毒损害,或血清学滴度上升二管以上或持续升高时,或孕妇未经充分青霉素治疗或无条件对婴儿进行仔细检查时,须给婴儿进行治疗。治疗方法可用普鲁卡因青霉素肌肉注射,每日一次,每次每公斤体重予以5万单位,连续注射十天,总剂量一般在150万单位至300万单位左右。对于不便连续注射而脊髓液正常的早期先天梅毒儿,可肌注苄星青霉素,一次注射每公斤体重5万单位。
晚期先天梅毒的治疗:两岁以上的先天梅毒治疗方法可按成人的相应病期进行,其用量不超过成人的剂量。
青霉素是高效抗梅毒螺旋体的药物,血清浓度高于0.03单位/毫升时,即可杀灭梅毒螺旋体。由于青霉素注射后引起大量的螺旋体死亡放出异性蛋白,可引起Jarisch-Herxheimer反应。在早期患者这种反应常在注射后3-12小时出现发热,乏力及皮肤损害或骨膜炎疼痛症状等加重,但一般并不严重,可于24小时左右缓解。但在晚期梅毒偶可引起病灶性反应,如注射后心血管梅毒患者出现 心绞痛、心律不齐,甚至发生主动脉瘤破裂等;亦可使神经梅毒症状加重,如耳聋加重或出现头痛症状。有人主张在用青霉素治疗心血管或神经梅毒前2-3日,开始用强的松,可减轻Jarisch-herxheimer反应。服法,每日20-30毫克,治疗开始2-3后,如无反应或反应较轻即逐渐减量,停止此种预防措施。
其它抗生素:目前有许多青霉素以外的抗生素用于治疗梅毒螺旋体。这些抗生素有红霉素类如阿奇霉素,罗红霉素,利君沙;四环素类如强力霉素,土霉素,链霉素。近几年又试用头孢曲松钠,头孢噻肟钠,临床上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般认为发生妊娠4个月以后,梅毒偶可通过接触了患者用过的日常用品而受染。接吻、哺乳和婴儿出生时经产道等均可感染。另外可通过衣服、毛巾、剃须刀、餐具、烟嘴、被褥、床单、门把、坐式便器和医疗器械等感染。早期梅毒患者其病灶处的分泌物中含有大量梅毒螺旋体,因此传染性最强。通过性生活,这些分泌物中的病原体能直接传染给对方。由于人体对梅毒病无先天免疫力,因此极少量的梅毒螺旋体就能引起对方患病。另外,患梅毒的孕妇可以通过胎盘将病原体传给胎儿,导致胎儿的先天性梅毒。先天性梅毒是指它可通过胎内感染引起小儿梅毒,一般妊娠9周胎儿就能被感染。梅毒可引起小儿全身各器官和组织的损害,造成功能障碍或死亡。先天梅毒的预防主要是母亲使用足量的青霉素治愈后方可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