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1;2能母乳喂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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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症状:有破损

发病时间及原因:09年

治疗情况:打的青霉素吃过四环素
医生回答共2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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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存 医师 邢台威县人民医院内科 二级甲等
擅长:内科、消化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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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滴度不高,没有梅毒接触史,所以你很可能没有病,是梅毒化验假阳性,不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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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相祥 广西医科大学内科
擅长:白血病、淋巴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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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梅毒会通过体液传播,一般不能母乳喂养,建议继续治疗梅毒
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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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去医院检查一下梅毒的滴度。如果检查是正常,并没有升高,那么就可以母乳喂养,如果滴度数值偏高,那么就不能够母乳喂养的。不过一般在怀孕期间,如果检查滴度都没有升高,那么并不妨碍喂养的,已经治疗痊愈之后是可以母乳。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梅毒性病是一种传染性极强的性疾病,夫妇中的一方由于某种病因而感染上性病,然后通过夫妻间的同房性生活,传染给对方,家中的孩子是通过母婴途径传播,这还是不要采取母乳喂养的。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梅毒的滴度标准是1:2尚属正常范围,但是要注意跟踪监测,一般要一个月后,3个月后,6个月后连续复查3次正常,梅毒是唯一的传染源。性接触传染占95%。关键通过性交由破损处传染,梅毒螺旋体大多存在于皮肤粘膜伤害外貌,也见于唾液、乳汁、精液、尿液中。未经治疗的在劝化梅毒一年内最具传染性,随病期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病期超过4年者,通过性接触无传染性。建议还是不要母乳喂养。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问题分析:你好,梅毒是感染梅毒螺旋体所导致的一种性病,这个主要是通过血液和性生活以及母婴方式的传染。您这种情况首先需要确定目前是复发,然后选择防止阻断就可以了。
指导建议:您和小孩都要进行梅毒的相关检查,你现在因为孩子怀孕期间,7个月左右开始要使用长效青霉素,出生之后根据你和孩子的化验结果再进行治疗。

任正新主治医师其他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
擅长:全科、体检分析、检验

梅毒的症状比较多,大部分都能治好,严重损伤是无法治愈。
梅毒是由感染梅毒螺旋体而导致,传播途径以性接触为主。在临床上,梅毒初期以造成皮肤粘膜损害为主,随后会出现梅毒疹、梅毒性脱发、皮肤糜烂等症状,早发现、早治疗,大部分都能治好。但是不治疗或者治疗得不够彻底,可能会引起全身许多组织、器官的损伤,严重损伤是无法治愈的。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携带者并不一定就是梅毒患者。
梅毒是一种不经消化道感染的性传播和直接接触的性传播疾病。所以在食物上不会有任何的感染,所以病人可以安心。应注重及早发现、及早处理、规范化的用药及适当的用药,并进行常规的临床和化验。同时,早期的处理方法也应该被确定。在临床上可以有效地治愈和根除感染。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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