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能用除湿止痒洗液吗?

会员107667391 30岁 已回复
何医生,你好!我现在怀孕28周,昨天去做孕检尿常规细菌偏高,医生来的普元除湿止痒洗液,我回来后看说明写的孕妇慎用,请问到底能不能用啊?谢谢!
医生回答共4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田莉峰 副主任医师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妇产科 三级甲等
擅长:不孕不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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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你好,可以用,没有说禁用,如果有炎症,还是可以用些,没有很大关系。
施忠林 医师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妇产科 三级甲等
擅长:常见妇产科疾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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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况可以用,除湿止痒洗液。在阴道放甲硝唑等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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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秀会 主治医师 燕郊人民医院内科 二级甲等
擅长:肺癌,胃癌,食管癌,直肠癌,结肠癌,肝癌,胰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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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孕妇在怀孕1-5月的时候是不能用药的,幼儿1-5个月各个器官基本都已发育成熟了。
意见建议:你在用药前看过外用药品使用说明没有明确标明孕妇禁用的药物,一般情况下不会对胎儿有影响。
孟慧君 医师 妇产科
擅长:妇科炎症、内分泌失调、产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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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孕妇睡觉的体位问题,有些孕妇在怀孕期间一直强迫自己采取左侧卧位。虽然正常情况下,女性子宫是向右倾斜,所以怀孕期间应该多采用左侧卧位,但如果一直选择左侧,则会过犹不及,而且也会对孕妇心脏造成压迫。
意见建议:在产妇分娩过程中,都会有产道不同程度的裂伤。产道裂伤一旦发生,应立即进行修补缝合,如不即时修补则可能发生感染和出血。修补时常采取局部麻醉,产妇取截石位,光线要明亮,要恢复原来解剖关系,达到组织对和整齐,缝合时要彻底止住出血点,以免发生感染和血肿,将来还需再次清创缝合。避免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和负担
相关问答

绝大部分女性在使用除湿止痒后,都没有特别危害出现。只有少部分女性用除湿止痒洗液清洗破溃的外阴皮肤后,可能会加重破溃于物的分泌物渗出,还会引起破溃处的刺痛感觉。

聂小娟副主任医师皮肤科山东省立医院
擅长:中国医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除湿止痒洗液适用的人群是急性亚急性湿疹,属于湿热或湿阻型的病人。该药物主要的功能就是清热除湿,祛风止痒。如在用药七天症状如果没有缓解,应该去相关科室进行就诊。

聂小娟副主任医师皮肤科山东省立医院
擅长:中国医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孕妇不能经常用花露水止痒。
好多人用花露水防蚊虫,止痒,防痱子,但是不合适孕妇应用。细心的人会发觉,花露水塑料包装瓶里的表明一般都赫然写着“孕妇谨慎使用或禁止使用”。因此孕妇不应该用花露水。孕妇不建议使用花露水,由于花露水里面含有血竭,会让胎气起伏,不利于胎宝宝和稳定小产,也不利于母婴用品。除此之外,花露水带有70%到75%的乙醇,易燃性。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一般来说,孕妇乳头痒可以使用药物止痒。
妊娠期间乳头痒是一种常见的症状。尽量避免穿高纤维的内衣,尽量选择纯棉宽松的内衣,避免引起局部皮肤的刺激性和瘙痒。如果瘙痒严重,可以在局部涂抹炉甘石,这样可以起到止痒的效果,不会对怀孕和胎儿造成伤害。日常生活中要避免食用辛辣、刺激性的食物,多食用营养丰富的食物。

张露副主任医师妇产科山东省立医院
擅长:围产期保健,妊娠合并症,子痫前期,前置胎盘,胎盘植入,胎儿异常,双胎妊娠,子宫肌瘤,卵巢囊肿,以及妇科恶性肿瘤。

最常见的原因就是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疾病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在中国南方地区发病率比较高,因此如果南方地区的孕妇出现浑身痒,应该及时的查胆汁酸。排除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如果排除皮肤科疾病以及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是怀孕本身刺激引起来的,主要是由于怀孕时会对皮肤的神经末梢产生刺激,引起比较痒的感觉。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女性患有湿疹时要注意用药物,要注意避免受到外界的刺激,例如不要用力搔痒,不要用肥皂、温水等,要尽量穿纯棉的衣物,不要与动物、花粉等易过敏接触。对于重度的、泛发性的妊娠湿疹,可以考虑服用扑尔敏、氯雷他定等抗组织胺类的药物,早期孕期最好不要服用口服的药物,中晚孕妇可以在短时间内服用。还可以通过输液来补充葡萄糖酸钙和维生素C。可以外用炉甘石洗剂,或者是祛湿止痒软膏,局部皮肤可以选用尤卓尔软膏和地奈德软膏等,但局部皮损不能超过一星期。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