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药物流产以后一个月,此时子宫还没有彻底恢复,体内的激素分泌也没有恢复到正常,这个时候怀孕容易造成畸胎或流产等现象的发生,而且也不能保证胎儿的健康。药流一个月又怀孕了是不可以要的。
药流后不到一个月又再次怀孕需要到医院完善血hcg、腹部彩超的检查。如果一切正常的,又没有腹痛流血的情况,胚胎是可以继续存活的。但如果还要是流产,选择药物流产这样对身体伤害相对小一些,一般没有什么生命危险。
药流三个月以后怀孕的孩子是可以要的。药物流产以后,子宫内膜需要恢复,大部分会在药流一个月后重新出现月经来潮,月经来潮,说明子宫内膜已经恢复了。所以这个时候怀孕孩子是可以要的。
怀孕早期大概在怀孕40天左右出现恶心、呕吐等早孕反应症状。一般持续到孕12周会自行消失。也有的人会持续整个孕期。早孕反应轻重不一,有的人可能只有轻微的恶心,无呕吐症状。
怀孕的表现主要有头晕,乏力,厌油感,食欲不佳,喜食酸物,恶心,呕吐等。自觉乳房增大,乳房胀痛等。尿频并且伴有宫颈黏液量少且黏稠,涂片检查可见排列成行的椭圆体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