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岁曾患妊高症两年了又怀孕了可以再生吗

会员7374508 三十八岁 已回复
全部症状:
高血压一百四一百尿蛋白两个
发病时间及原因:
六个半月
治疗情况:无效左眼出现眼经栾右眼眼底出血引产
医生回答共3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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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新 副主任医师 威县人民医院外科 二级甲等
擅长:普外科及肿瘤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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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可以要的,建议密切观察血压变化,再就是放松心理压力,适当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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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诚 长港中心医院妇产科 二级乙等
擅长:妇科常见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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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一经确诊,应立即人院治疗。主要给予解痉(硫酸镁)、降压[3](安定)、镇静、合理扩容和必要时利尿、适时终止妊娠的治疗。重症患者入院治疗24~48小时,病情不见好转应考虑终止妊娠。部分患者会遗留产后高血压及肾病,故应做好产后随访,观察血压及肾功能状况,如有异常应及时治疗。
医生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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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您好,妊高症又称妊娠高血压综合症,为继发性高血压的一种类型,多发生于妊娠后期3-4个月、分娩期或生后48小时内。也就说是怀孕造成的高血压,一般生完孩子后血压水平渐渐就正常了,不须长期服降压药。有部分患者不知道自己有高血压而在孕期体检发现血压高,这与妊高症是不同的。也就是说这样的患者是高血压病患者,是要终生服降压药的。中老年多见,目前有年轻化趋势。所以如果您生完孩子血压水平还高,现在已三年了,高血压病可能性较大。而高血压患者怀孕时血压水平会更高,更易出现妊高症,因而风险更高。加之降压药中大部分都对胎儿不利。
相关问答

通常情况下,怀孕妊高症取决于病情的严重程度症,具体分析如下:
怀孕妊高症指妊娠期孕妇高血压,常见的首发症是水肿,通常是小腿、腹部和眼睑的水肿,随着病情的发展,水肿会延伸到腹部,出现肠道水肿,会出现恶心、呕吐、进食困难等情况。如果并且持续加重,会出现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受损的症状,甚至引起眼底病变,导致颅脑出血或肝包膜下血肿,严重影响孕妇生命安全。
建议患者医生积极治疗,遵照医嘱定期用药,定期产检,多配合医生治疗,平时要保持心情舒畅,避免有不良情绪。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妊高症是指在怀孕期间,由于血压升高所引起的一系列病理变化,怀孕时妊高症有以下几方面的症状。
1.在妊高症早期阶段无明显症状,只表现为血压升高。
2.随着妊高症病情逐步加剧,绝大部分女性的首发症状是水肿,主要是由于妊高症引起蛋白质从尿液中流失,造成低白蛋白血症,进而引起水肿,
3.妊高症进一步发展会出现头痛、胸闷、恶心、呕吐等症状,这表明病情比较严重,发展为重度子痫前期,需要及时终止妊娠。因此,对于妊高症要早期通过监测血压来进行识别,避免病情持续进展。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做好预防工作可以再次怀孕。妊高症与妊娠有关,所以再次怀孕时不排除会有病症的发生。所以在备孕之前要去医院做个全面的检查,看身体各项指标是否符合备孕。如果适合,是没问题的。

周敬伟副主任医师妇产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红斑狼疮,皮肌炎,银屑病,性传播疾病,白癜风,痤疮

妊高症一般是指妊娠高血压疾病,不管在怀孕以前或是怀孕以后,都应该预防,因为妊娠高血压疾病的出现存在有一定的高危因素。
若女性有高血压、子痫前期病史者,建议在怀孕前将血压控制好;若孕前体重超重,建议控制体重;若怀孕后出现妊娠高血压疾病,建议坚持适当的锻炼,保持身体状况良好;平时应合理饮食、充分休息、适当补钙;若有前次有子痫前期或高凝血倾向者,根据医生指导,建议口服阿司匹林进行预防。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问题分析:您好,妊高症是妊娠期间特有的疾病,主要表现是水肿、高血压(140/90)、蛋白尿等。发生的时间一般是在怀孕后5个月增高。主要影响就是微血管痉挛引起胎盘供血不好,胎盘老化,胎儿发育迟缓,孕妇子痫等等。
意见建议:建议左侧卧位休息,休息对妊高征极为重要,左侧卧位具有重要治疗意义。 饮食 给予高蛋白、高维生素、低脂肪、低碳水化合物、低钠盐饮食。每天监测血压变化,注意胎心变化。

王娜护士妇产科临清妇幼保健院
擅长:痛经,稽留流产,阴道炎,备孕

问题分析: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高血压和妊娠期高血压,对于优生优育有一定的不良影响,可能会导致胎儿早产,孕中期流产的。
意见建议:如果你现在患有高血压或之前怀孕时出现过妊娠期高血压的症状建议你能够先用药物将血压控制平稳达标后,再考虑尝试怀孕,怀孕期间也要定期监测,出现血压升高时,应及时治疗。

崔雷妇产科河南省中医院
擅长:产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