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及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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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信息:男 49岁 重庆 江北区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等): 患者信息:男 49岁 重庆 渝中区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等): 我岳父在工地上摔伤,这个是个国办建筑公司,腰2椎压缩性骨折,根据影像压缩了1 /4左右,采取保守治疗,医生建议三个月不能下床,现在还在医院住院,医生建议回家疗养大概三月,没有合同.请教律师,遇到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万分感谢.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 应怎样来要求赔偿项目,及工伤的评级能评多少
医生回答共1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金亚飞 康复治疗师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其他 三级甲等
擅长:脊髓损伤,腰腿疼痛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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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意见建议: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照鉴定结论所确定的工伤等级,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主要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生活护理待遇。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一次性伤残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问答

左尺桡骨折工伤鉴定属于工伤伤残,鉴定属于10级左右。根据四三款十级工伤和职业病鉴定标准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二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工资,十级伤残为六个月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商、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具体赔偿金要看的工资是多少。

刘凤岐主任医师外科北京友谊医院
擅长:足踝外科,足跟痛、脚掌疼、拇外翻、平足等等。

脑震荡是由于脑部受到了外界的压力或者碰撞而导致的脑部损伤,及时去医院进行检查,采用手术治疗,不要食用高盐高脂肪高糖的食物,要多吃新鲜的瓜果蔬菜,不要吃生冷辛辣的食物,也不要做剧烈的运动。

吕志勤主任医师内科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擅长:诊治脑血管病、脊髓损伤、锥体外系疾病、神经科疑难病症和神经心理障碍疾病。

可以做工伤赔偿的鉴定的。还要看恢复状况。现在的话应该是不影响一般的活动了只不过需要注意避免过度持重而已。局部的疼痛也是很常见的,毕竟骨折后时间还短,这个时候拿东西是有一点痛的,需要慢慢恢复,评残应该是很难的,可以到伤残鉴定中心咨询一下看看。

张博副主任医师外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擅长:擅长全膝关节、全髋关节置换术,交叉韧带重建及肩袖修补等IV级关节镜手术

颈椎病工伤赔偿需要看你损伤的程度。首先你需要去医院确诊进行治疗。患有颈椎病一般症状有:颈椎部位极其不舒服,颈背有疼痛感,会影响到身体其他部位,导致视力下降或者模糊,全身无力行走困难,有头晕恶心现象出现,严重影响到工作生活颈椎病是一种慢性疾病,很多人对于颈椎病症状的了解不够,导致不能够及时的治疗颈椎病,给自己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后悔莫及。颈椎病根据不同的病理也有不同的症状。获得赔偿的金额就越多。反之,如果没有什么影响的话,那数额就少了。

张博副主任医师外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擅长:擅长全膝关节、全髋关节置换术,交叉韧带重建及肩袖修补等IV级关节镜手术

膝关节损伤的级别是根据韧带损伤的程度来划分的。
1、第一度扭伤:它指的是小范围的韧带纤维断裂,并伴有局部疼痛,但关节的稳定性很好。
2、第二度扭伤:是韧带纤维断裂,伴随着更严重的功能障碍和关节的反应。
3、第三度扭伤:是指韧带完全断裂,导致关节不稳定,导致关节功能受到很大的限制,所以膝关节损伤的分类对膝关节的治疗有明显的影响,二级和二级的损伤主要是通过制动和休息来进行,三度的损伤一般都是需要手术的。

刘凤岐主任医师外科北京友谊医院
擅长:足踝外科,足跟痛、脚掌疼、拇外翻、平足等等。

一般来说,凡是发生骨折就是十级伤残。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第十条第十二条:“身体各处受伤后,不存在任何功能障碍或轻微残疾。”残情评定后,发放证书。残情评定不采用“终身制”,伤残评定委员会应定期对伤残职工进行复检,残情发生改变时,伤残评定等级也应随之调整。因工伤而伤残的职工,如有需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鉴定。

刘凤岐主任医师外科北京友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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