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怀孕不会增加身体对肝炎的敏感性,但怀孕期间肝脏负荷较大,此时出现合并肝炎,病情容易反复。
怀孕期间孕妇饮食增加、基础代谢率增高、代谢比较旺盛,同时体内产生较多孕激素、雌激素、激素灭活以及胎儿代谢废物都需通过母体肝脏进行代谢,导致肝脏负担较大。
若仅是携带肝炎者或轻微肝炎患者,因肝功能损害较轻,孕妇可能没有任何症状。若孕妇出现食欲不佳、乏力、浑身酸痛等症状时,可能是肝功能损伤较大。皮肤黄染、巩膜黄染等症状也是肝炎的表现。
妊娠与肝炎互为不利因素, 即肝炎可影响妊娠的正常发展, 对母儿可产生不良后果, 如妊高征、产后出血、胎儿窘迫、胎儿生长发育受限、早产、死胎、死产等的发生率明显增高[ 2 ] ; 而妊娠可以影响肝炎, 妊娠期新陈代谢旺盛, 胎儿的呼吸排泄等功能均需母体完成;肝脏是性激素代谢及灭活的主要场所, 妊娠期胎盆分泌的雌、孕激素大大增加; 妊娠期孕妇所需热量较非妊娠期高20% , 铁、钙、各种维生素和蛋白质需求量大大增加, 若孕妇原有营养不良, 则肝功能减退, 加重病情;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可引起小血管痉挛, 使肝、肾脏血流减少, 而肾功能损害, 代谢产物排泄受阻, 可进一步加重肝损害, 易致肝细胞大块坏死, 诱发重型肝炎
指导意见:您好,病毒性肝炎是由多种肝炎病毒引起的以肝脏病变为主的一种传染病。甲型肝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为传染源,具有发热、乏力、食欲不振、恶心、厌油、腹部不适、肝区痛等症状,一般是进行药物治疗,也可中医调理。
1、实验室检查:血清ALT增高、血清胆红素在17μmol/L以上、尿胆红素阳性、酶血清原时间的测定等均有助于肝炎的诊断。 2、血清病原学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