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中央纪委对6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6起问题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司原司长毛振宾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司原司长毛振宾培训期间违规组织公款宴请等问题。2015年5月18日,毛振宾在应急管理司举办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培训班授课后,晚上组织宴请,并违规将宴请餐费计入培训班费用,以公款结算。2015年9月18日中午,接受赴京汇报工作的某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宴请,并违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在工作日中午饮酒。调查期间,毛振宾存在不如实讲清情况、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毛振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杨子强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2014年5月30日至6月2日,杨子强及家属在青岛过端午节,入住青岛市中心支行培训中心,青岛市中心支行行长辛树人携家人陪同,杨子强在当地的亲属到该培训中心一起用餐。相关餐饮、住宿费用共14473元用公款支付。2016年6月16日,杨子强补交了相关费用。杨子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宣部五洲传播出版社原社长李红杰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李红杰利用在中央党校学习放暑假之机,以与新疆外宣办讨论外宣项目等为由,偕党校同学董某、朋友余某赴新疆。新疆之行6天,李红杰仅参加公务活动1天,其余时间均在五洲传播出版社某项目组有关人员陪同下赴景点游览。其间,李红杰及董某、余某的旅游费,李红杰违规乘坐国内航班头等舱及超标准住宿等费用均用公款报销。李红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共计25290元。
司法部办公厅原副主任、信息中心原主任胡一丁违规兼职取酬、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3年至2015年,胡一丁兼任《中国司法》杂志社社长期间,违规以报销个人餐费、车辆使用费、通讯费等方式获取兼职报酬共计4.9万元;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胡一丁在已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杂志社公务用车。胡一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职务。
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副司长赵永明等人公款支付娱乐费用问题。2014年12月24日,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在北京某大厦召开专家咨询审议会议。12月23日下午6时至24日早上6时左右,赵永明、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源安全评估部主任陈栋梁、副主任邢劲松等人在大厦五层棋牌室打牌娱乐,棋牌室房间和茶水消费共计1880元,由会议承办方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下属的陕西中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赵永明、陈栋梁、邢劲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回用公款支付的费用。
光明日报社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主任肖连兵违规组织团组出国访问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肖连兵作为光明日报社出访俄罗斯有关项目的具体沟通协调人,在访问行程尚未得到俄方确认的情况下,向报社领导报告已与俄方商定相关公务活动安排。2015年8月25日,由肖连兵任秘书长的一行4人访问团出访俄罗斯,其间肖连兵擅自同意将大部分公务活动改为参观旅游。回国后,肖连兵也未将出访行程的重大变化情况如实向报社领导报告。肖连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杨子强、毛振宾等人作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本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却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不收手、不知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教训极为深刻。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地位重要,影响面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规守纪,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机关单位管好,把党员干部管好,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的良好氛围。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盯住享乐奢靡问题,密切注意隐形变异“四风”,加强监督检查,有了反映及时约谈提醒,发现问题马上核查处理,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党组织的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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