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对参保人员开大处方、过度诊疗等行为,将被记录到诚信档案,影响其今后职称评定和岗位晋升。近日,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保险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将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医改目标任务结果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以及医师违规行为与职称评定、人事制度等挂钩,构建立体防控体系,强化城乡医疗保险监督管理。
据了解,经过多年努力,泰州市城乡医疗保险在制度建设、经办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日趋完善,城镇居民和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70%和80%。市医保中心负责人周春林表示,目前滥用医药和诊疗的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传统的医疗保险支付稽核监管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在医保定点医院,给患者多开药、开贵药、添加不必要的检查项目,这些开‘大处方’的行为,不仅增加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加剧‘看病贵’,也会造成医疗保险资金的浪费。”
下一步,泰州市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医保责任医师诚信档案,把定点医疗机构依法申报社会保险情况、落实医改目标任务结果、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管理以及医保责任医师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过量诊疗、过量用药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纳入医疗保险信用档案,如有上述情况,视情节轻重依法作出暂停或取消医疗机构及其医保责任医师定点资格,并纳入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
“我们还将管理延伸到对医务人员的行为监督,制定了3项措施来‘管’住医生的笔。”周春林介绍,人社部门将加大对医保责任医师违规使用处方权的防控力度,通过远程监控,严格禁止医保责任医师超范围、超标准检查和用药。对违法违规费用,医保基金会拒绝支付,并处以违法违规金额2至5倍的处罚。对涉嫌套取、骗取医保资金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医保责任医师履职情况还将与职称申报和推荐挂钩。医保责任医师经查实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违规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延迟1至5年申报职称,并纳入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不良信息库管理;2年内不得申报参加各类专家资格评审,已经评为专家的,不得参加专家慰问、体检和短期休养等活动。
此外,医保责任医师执行医保政策、履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和依法开展医疗服务情况等将与个人年度考核和岗位聘用挂钩。医保责任医师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违规等行为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3年内不得晋升上一个等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