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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改善医疗服务:预约将实名制 支付宝微信可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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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旭 来源:福州晚报 2015-05-14 11:17

福州晚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日前省卫计委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省二级及以上各类医院全面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内容包括提高门诊预约就诊率等10大类40项内容。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2017年,我省全面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优化医疗服务流程。
  全省二级及以上各类医院纳入此次实施范围,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根据自身实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预约实名制防止“黄牛”倒号
  “三级医院逐步增加门诊预约号源,至2017年底,三级医院门诊预约就诊率≥50%,复诊预约率≥80%。二级医院逐步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提高预约诊疗率,平均每年提高10%,争取到2017年底门诊预约就诊率≥30%。”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实行分时段预约,预约时段一般应精确到一小时以内,尽量缩短在医院候诊时间。到2017年底,门诊预约就诊患者中分时段预约率达到50%以上;门诊和住院患者医技检查分时段预约比例分别达到50%和100%。
  实行实名制预约,患者凭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居民健康卡、身份证)预约挂号,防止“黄牛”倒号。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预约费用,不得收取预约押金。规范第三方预约服务机构行为,严禁第三方预约服务机构在医院场所内推销其健康管理产品。
  同时,推进基层转诊预约,二级以上医院与建立协作关系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口帮扶的县级医院、联合体医院应建立预约转诊平台,开通预约绿色通道,提供优先预约服务,并预留号源用于转诊。对预约已满的,适当予以加号满足。对预约转诊患者优先安排就诊、优先安排住院、优先安排检查。至2017年底,门诊患者中转诊患者比例达到50%。
  医院费用结算鼓励用支付宝微信等
  《通知》要求,医院要改善住院条件,完善住院服务流程。根据专科诊疗量及其常规诊查流程,合理布局门诊专科诊室、医技检查室及各楼层服务窗口,进一步缩短患者排队等候时间。
  同时,根据门诊病种排序,科学安排各专业出诊医师数量,努力均衡上下午专家门诊时间,改变大医院专家门诊过于集中在上午的情形,有效分流病人。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年龄、不同诊疗风格,科学测算专家门诊工作量,适当限号管理,专家门诊量原则上不超过10人次/小时。
  “加强急诊力量,及时救治危重患者。医院要完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加强调度指挥,确保救护车能以最短时间赶到现场规范开展救治、转运。加强院前、院内急诊医疗信息共享,实现无缝衔接,不推诿、拒诊急诊患者。”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对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要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
  此外,《通知》还要求简化费用结算流程,鼓励医院利用支付宝、网银、手机银行、微信支付等互联网支付平台,拓展医院费用结算渠道,方便患者支付结算。
  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使用率不超60%
  “至2017年底,所有三级医院和80%的二级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三级医院50%的出院患者和二级医院70%的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提高诊疗行为透明度。”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说。
  至2017年底前,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加强临床使用干预,推行个体化用药,降低患者用药损害。
  同时,推进检查结果互认。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同城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鼓励独立设置的检验、病理诊断、影像检查第三方机构,承接医疗机构检验、检查服务。

《通知》要求,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打破医院“信息孤岛”现象,建立互联互通的大数据信息库,提供诊疗信息、费用结算、信息查询等服务。   在保护患者隐私的前提下,提供自助打印、网络查询等多种形式的检查检验结果查询服务。至2017年底,三级医院均能实现患者健康信息的网络查询。同时,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创新医疗服务模式,通过新媒体、微平台等途径发布医院诊疗信息,推送医院的门诊布局和就医流程,开展“智能预检分诊”和“在线咨询”,帮助患者寻医问药,及时准确地找到最适合自己就诊的科室和专家。

关键词: 医改政策 医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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