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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缓释胶囊

修订日期:20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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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布洛芬缓释胶囊[药典]

Ibuprofen Sustained-Release Capsules[药典]

Bu Luo Fen Huan Shi Jiao Nang

成份: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乳糖、淀粉、乙基纤维素、95%乙醇。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镇痛、解热、抗炎、抗痛风药 >> 有机酸类 >> 羧酸类

化药及生物制品 >> 神经系统用药 >> 抗偏头痛药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规格:

0.3克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粘膜损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0.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且为缓释剂型,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续12小时止痛。

贮藏:

密封保存

包装:

铝塑铝包装,每小盒6粒,每小盒12粒,每小盒24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3137

生产企业: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企业名称】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嘉联路12号
【邮编】528467
【省份/国家】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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