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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伊托必利分散片

核准日期:2007年3月13日 修订日期: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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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盐酸伊托必利分散片

威太

Itopride Hydrochloride Dispersible Tablets

Yan Suan Yi Tuo Bi Li Fen San Pian

成份:

化学名称:N-[4-[2-(二甲胺基)乙氧基]苯甲基]-3,4-二甲氧苯甲酰胺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0H26N2O4·HCl
分子量:394.90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消化系统药物 >> 胃肠动力调节药 >> 胃肠促动药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分散片。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引起的各种症状,如:上腹部不适、餐后饱胀、早饱、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

规格:

50 mg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1片(50 mg),饭前15-30分钟服用;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1、过敏症状:皮疹、发热、瘙痒感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便秘、唾液增加等。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刺痛、睡眠障碍、眩晕等。
4、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确认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
5、偶尔会出现BUN、肌酐上升,有AST、ALT、催乳素上升(在正常范围内)的报道。
6、其他:胸背部疼痛、疲劳、手指发麻、手抖等。

禁忌: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存在胃肠道出血、机械梗阻或穿孔时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可增强乙酰胆碱的作用,故使用时应当注意。
2.使用本品效果不佳时,应避免长期无目的的使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用药中如出现心电图QTc间期延长者应停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由于尚未确认妊娠妇女给药的安全性,对于孕妇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只有确认其治疗上的有益性高于危险性时才可以给药。
2.由于已有报告在动物实验(大白鼠)中本品可向乳汁中转移,因而服用本药物时应当避免哺乳。

儿童用药:

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尚未确立,应避免服用。

老年用药:

由于老年人的生理功能下降,常易发生不良反应,因此老年人在服用本品后需仔细观察,一旦出现不良反应,需采取减量或停药等措施。

药物相互作用:

0. 由于替喹溴胺、丁溴东莨菪碱、噻哌溴铵等抗胆碱药物可能使本品促进胃肠道运动的作用减弱,故本品应避免与上述药物合用。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过量服用本品的报道。假如服药过量,应采取对症治疗。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盐酸伊托必利通过对多巴胺D2受体的拮抗作用而增加乙酰胆碱的释放,同时通过对乙酰胆碱酶的抑制作用来抑制已释放的乙酰胆碱分解,从而增强胃、十二指肠动力。本品具有良好的胃动力作用,可增强胃、十二指肠收缩力,加速胃排空,并有抑制呕吐的作用。

毒理研究
重复给药毒性
大鼠经口给药剂量为10、30、100 mg/kg/d,持续26周,结果100 mg/kg/d组雌鼠的体重增加较快,摄食量和摄水量增多,与对照组相比,雌鼠的白蛋白值显著性下降,总蛋白量和A/G比值明显下降,雌鼠乳腺增生的发生率升高,所有大鼠的血清胆固醇、甘油三酯、磷脂值明显降低,30 mg/kg/d剂量组雌鼠的体重增加较快,摄食量略有增多,总蛋白量A/G比值、磷脂值降低,乳腺增生的发生率升高;无毒性反应剂量为10 mg/kg/d。犬经口给药剂量分别为10、30、100 mg/kg/d,持续13周,结果100 mg/kg/d组动物从给药第一周开始,给药1小时后观察到自发活动减少、震颤、行为异常等症状,这些症状均在给药24小时后或恢复期消失,100 mg/kg/d剂量组一些动物的体重和体重增加幅度轻度降低;30 mg/kg/d以上组前列腺重量低于对照组,这与病理组织学检查所见前列腺组织轻度萎缩结果一致;以上改变均可恢复,无毒性反应剂量为10 mg/kg/d。

生殖毒性
一般生殖毒性试验中,雌雄动物经口给药,剂量为3、30、300 mg/kg,结果300 mg/kg剂量组给药初期约1/2雄鼠出现流涎体征,雌鼠给药和妊娠期间体重增加,在交配前摄食量增多;30 mg/kg以上剂量组雌鼠性周期延长,大鼠交配率、受孕率、胎仔存活率和胎仔发育未见异常。围产期生殖毒性试验中,300 mg/kg剂量组幼鼠体重增加缓慢,10、100 mg/kg剂量组母鼠分娩、F1代仔鼠发育、生殖能力均未见异常。

遗传毒性
小鼠微核试验、微生物回复突变试验和入血细胞染色体畸变结果均为阴性。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给药后约30分钟可达峰值血药浓度,半衰期约为6小时。多次口服给药时,血清中药物浓度与单次给药时相同。本品原形药物4-5%、其他代谢物约75%从尿中排泄。多次给药时,排泄率与单次给药无明显差异。据文献报道,动物口服吸收后主要分布在肝脏、肾脏及消化系统,较少在中枢神经系统分布;十二指肠内给药时,在胃肌肉层中的药物浓度是血液中药物浓度的两倍。

贮藏:

密闭保存。

包装:

铝塑包装,6片×1板,6片×3板,12片×1板,12片×2板。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WS1-(X-014)-2009Z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1270

生产企业: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55号
【邮编】264205
【省份/国家】山东省
【电话】(0631) 5923070 5927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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