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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输液丧命 诊所医生涉嫌超范围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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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医学网 2017-02-13 14:56

2月7日,深圳福田区50多岁的男子刘某因“咳嗽”去家对面的“蒋世平西医内科诊所”输液,仅仅一个多小时后,刘某便不省人事,经急救无效身亡。福田区卫生监督所卫生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9日下午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该诊所涉嫌使用未注册或者备案在本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展执业活动,而医师张某涉嫌未注册或者备案在该医疗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男子因小小输液而丧命

据死者的儿子刘先生介绍,2月7日下午4点多,他的父亲在家庭群内发消息,说有些咳嗽,要去家对面打针,他当时没有太在意,也没问去的是哪家医院。当天下午5点半左右,刘先生下班经过位于林园路的“蒋世平西医内科诊所”时,看见一辆救护车停在诊所门口,门外有很多人在围观,他一边拨打父亲的手机号,一边凑上前去“看热闹”。

令刘先生没想到的是,父亲的手机铃声此刻却在诊所内响了起来。心存疑惑的刘先生进到了诊所内,却看到父亲脸色铁青、浑身僵硬地躺在隔间内的一张小床上,已经没有了呼吸,而床边的输液架上挂着几袋输液袋。随后,刘先生的父亲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刘先生介绍称,自己的父亲今年56岁,是退伍军人,健康状况一直不错,每天还会去笔架山锻炼。“好好的一个人,输个液就没了,医生在用药问题上肯定出了差错。”刘先生说。

调查显示:医师张某超范围执业

调查显示,蒋世平西医内科诊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5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5日,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为内科。涉事医生张某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其注册执业地点为林日华西医外科诊所,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医师张某涉嫌未注册或者备案在蒋世平西医内科诊所开展执业活动、开展注册专业以外的医疗卫生技术活动,而蒋世平西医内科诊所涉嫌使用未注册或者备案在本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展执业活动、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注册专业以外的医疗卫生技术活动。

福田区卫计局表示,将与警方共同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并尊重家属意愿,督促医患双方进行尸检,尽快查明死因,理清医患双方责任后,根据医患纠纷及医疗事故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医生超职业范围执业 是否属于非法行医?

医生获得医师注册以后可以在注册的医疗机构进行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这里有两个层次的问题,其一是医疗机构的执业范围,其二是医师个人的执业范围。

医疗机构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限,不得开展超出许可范围的诊疗科目,更不能以申请执业登记的《设置申请书》中申请的执业科目为准。医师以《医师执业证书》中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作为自己的执业范围,不能以自己的《医师资格证书》中的类别为依据。因为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只表明具备了从事这个类别工作的专业资格,而并不代表已得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

医疗机构的执业范围必须与医务人员的执业范围重合,否则就是超范围执业。例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没有涉及儿科,那么如果医疗机构擅自开展儿科诊疗,显然该医疗机构就构成了超范围行医;如果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中有儿科科目,但是医疗机构指派执业范围仅为内科的医师进行儿科诊疗活动,显然医疗机构及医师都属于超范围行医。如果甲医师执业范围虽为儿科,注册地点为甲医院,但是其未办理相关手续即在乙医院行医,则甲医师和乙医院均构成超范围行医。

因此按照现行规定,该事件涉及的医生和诊所属于非法行医,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不过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动多点执业甚至自由执业,在未注册的诊所执业可能是响应国家号召,但超执业类别执业应该还是属于非法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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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输液丧命 执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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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张果 2017-02-15 15:39

现在死了就愿医生,人人提心吊胆,病重就往上级推,倒霉的还是病号

刘文海 2017-02-14 21:23

这是医者的悲哀啊!过去的郎中走遍全国各地,到哪里都能行医,现在的法制社会倒好,除了注册地点之外,你什么都不是,还不如普通人,普通人救错了,说是他们不懂,学过医学的人救错了就是非法执业,有执业证的救错了就该说你不在执业地点或超范围执业!国人的悲哀!医生的悲哀!

董永生 2017-02-14 06:31

你不是查死因。 而是先看医生问题

王冰 2017-02-13 20:00

现在到底有多少不是超科目行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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