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合理用药,药物在精神病的治疗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一些精神疾病患者尤其是发作期的患者很难自己正确服药如何正确地接受精神药物治疗,以保证疗效,减少毒副作用,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这是患者及其家属关注的问题。
一般接受精神药物治疗是安全的,但由于个体差异的原因,也难免出现毒副作用。如果用法不得当,某些毒副作用对病人的危害也相当大,所以,给药的剂量、方法,服药的期限,以及对毒副作用的认识和预防都需要注意。
在用药方面需注意以下几点:
①药物管理:药物一定要由他人保管,不能交给发作期间或无自知力的病人,由健康人按时按量交给病人服下,看病人真正将药服到胃中方可离去。
应警惕病人将药藏于舌下、两颊部、手指缝等地方,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还应注意病人将每餐药量藏匿起来集中一次服下,造成悲剧。
②遵医嘱服药:用药不能随意,应按大夫下的医嘱服用。如需要增减药物也必须经大夫同意,如随意增加剂量,不仅容易发生意外,还增加了药物的副作用。精神病的康复并不是剂量越大越好。
如随意减药量,不仅达不到治疗目的,还容易使病情复发,要掌握服药期限,不能想吃就吃,不想吃就不吃,首次发病一般病程为2~3个月,病情好转可缓慢减量维持治疗,加药量也不能太快,减药量也不可过快,更不能突然停药,维持治疗时间不少于2年。第2次复发者维持服药2~4年。如病情好转可逐渐减量。复发3次以上者需终生服药。
③适当用替代药物:如长期服用一种精神药物,容易在体内蓄积造成中毒,因此可用另一种同类药物替代,替代一段时间后再服用原药。
④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肝功:大约1~2个月检查一次。
⑤了解常见的不良反应:了解精神药物的不良反应,有利于预防和纠正它。服药初期,可出现头晕、无力、嗜睡等症状。如服氯丙嗪的病人,有可能出现在起立或起身时突然晕倒,这是氯丙嗪的降压作用使大脑一时供血不足造成的,让其平卧片刻即可恢复,并嘱患者以后起身要缓慢,如有其他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医生。
精神病人的服药原则
药物在精神病的治疗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一些精神疾病患者尤其是发作期的患者很难自己正确服药,所以家人协助精神病人正确用药,是治疗中的一个关键问题。不同时期、不同症状的精神病人,其方法各不相同。
■急性期的特殊方法急性发作期病人一般都无自知力,不承认自己有病,大多数人都不愿意服药。对此,一般只能耐心劝说,可找病人最信任的人来劝说,劝说时注意不要说“你有精神病应该服药”之类的话。
有些病人不听劝说,拒服一切药物,这时可把无味的(氯氮平、氟哌定醇等)药搅拌在饭菜里。但必须注意的是,这一方法不宜用于患有被害妄想症的病人,因为这样做一旦被病人发现,则会使其更加怀疑有人在饭菜里“放毒”而不肯进食。若以上办法均无法让病人把药物服下时,则应请医生把药物改为肌注。急性症状得到控制后,病人一般就肯服药了。
■坚持用药恢复期病人的服药重点在于不断加强病人对坚持服药重要性的认识。一般来说,病人病情稳定后要坚持服药2~3年。很多病人出院后往往服一段时间的药就自行停药,其原因就是认为自己的病已经好了。
也有病人家属因为对坚持服药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擅自同意患者停药。甚至还有家属反对患者继续服药,怕患者服抗精神病药多了脑子会变呆,或影响肝脏功能。其实,这些担心是完全不必要的。
■注意药物不良反应有些病人因为服药后出现副作用而不愿服药,这一点有必要予以解释:服药后仅有嗜睡、动作呆板、便秘、肥胖是较轻微的副作用,不需治疗处理。如出现头颈歪斜、坐立不安、四肢颤抖这些症状,则是较严重的副作用,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调整或减少服药剂量。
我们主张病人在恢复期维持治疗期间,一定要定期到门诊检查,以便于医生根据病情调整药物,使药物作用恰到好处,副作用也减少到最低限度,这样病人也乐于坚持服药。
■遵医嘱用药一定要按医生嘱咐服药,不能自己随意增减或不规则服药。突然停药可以出现药物戒断反应,而停药后突然服药又会出现较大的副作用,而且容易发生意外。有的病人当病情出现反复时,往往由原来的愿意服药转变为拒绝服药,说自己病已经好了不用服药,此时家属更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送往门诊检查治疗,以预防病情加重。
■防止病人假服药家属在给病人喂药时,应看着病人把药服下,方可离开。必要时还要检查病人的口腔(舌下或牙缝),以防止病人将药藏起,储积后一次服用而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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