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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结合临床”一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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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永忠 来源:临床微生物论坛 2016-07-21 17:00

检验医学为临床一线的诊断、治疗提供证据、辅助服务,“结合临床”是题中应有之意。不过,过分强调“结合临床”,过分依赖患者的症状、体征,则会削弱检验医学工作的独立性,最终会有害于临床诊断和治疗。先看几个微信平台的例子。


1、案例一

标本和检查项目:咳痰抗酸染色找抗酸杆菌

结果:镜下全是上皮和成堆杂菌,可见抗酸杆菌1+。因为痰不合格,所以和医生沟通,医生说没有明显的症状。因此没有报告。

分析:

⑴咳痰标本抗酸染色,不必质量判断,不必管上皮细胞多少。

⑵无论有无症状,看到抗酸杆菌就应该按萋尼抗酸染色报告的WHO规范或国内规范进行报告即可。不必急于沟通临床。

⑶将阳性结果改为阴性,错误。

⑷正确做法:按规则报告临床即可。此时可以沟通临床,按结核菌涂阳进行提示。

点评:

医嘱目的明确的情况下,此例正常完成检验、正常报告即可。即便沟通临床也不要随意根据临床症状更改检验报告结果,在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时要分析可能原因。案例中由阳性直接给我阴性,非常遗憾,是错误行为。

假如抗酸杆菌是结核分枝杆菌,无症状意味着潜伏性结核。而“没有明显症状”本身也是一个模棱两可的说法。很多结核病患者的临床表现不明显,只有轻度、非特异性的症状。需要在正式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影像学、检验医学、病理学等辅助检查,完成最终诊断。

2、案例二

标本和检查项目:脑脊液墨汁染色找新型隐球菌。

结果:全片只见一个新型隐球菌菌体,荚膜宽大,有出芽;未见其他细胞。多人复片明确是新型隐球菌。看化验单诊断写“病毒性脑膜炎?”,和医生沟通,医生说神经系统症状轻微,没有脑膜刺激征。因此没有报告。

分析:

⑴无论临床表现如何,看到新型隐球菌,就应该回报。此例数量极少,可以明写数量。

⑵将阳性结果改为阴性,错误。

⑶正确做法:按规则报告临床。沟通不是为了修改报告,而是作为危急值提示临床,考虑新型隐球菌感染,重复留取标本、重复涂片检查,增加培养、抗原检查。

点评:

此例确实是特例。一般新型隐球菌感染,脑膜刺激征明显,镜下大量菌体。但这样的特例确实存在。笔者自己遇到过。印象中北京协和医院感染科老师也报告过类似病例。

对于这个特例而言,镜下所见菌体的报告,可以彻底明确病原,扭转诊断不明的局面。而且,菌体越少,靶向治疗效果越好。如果首次报阴,等菌体量多、症状典型再报,则贻误了最佳治疗时机。

此例是典型的疾病初期,菌体少、症状轻。而实验室因错误观念导致错误报告,负面影响了诊断和治疗。

3、案例三

标本和检查项目:尿液普通细菌培养

结果:鲍曼不动杆菌104CFU/ml。因为尿液中该菌少见,和医生沟通,医生说不考虑泌尿系统感染。改为“无细菌生长”,发出报告。

分析:

⑴无论临床表现如何,有鲍曼不动杆菌,应该回报。有症状则判断是否病原。无症状则考虑是无症状菌尿。

⑵将阳性结果改为阴性,错误。

⑶正确做法:按规则报告临床。可以沟通临床,如果没有临床表现,考虑无症状菌尿,则可以不做药敏试验。

点评:

医嘱目的明确的情况下,此例正常完成检验、正常报告即可。如果改为阴性:

一是如果患者后续出现尿路症状,会迷惑临床;

二是如果患者出现菌血症,会导致感染源误判;

三是如果有尿路插管,阳性结果可以提示拔管,阴性会误导;

四是无症状无插管时,如果准备尿路操作,无菌的报告会导致操作后感染风险增加。

可能医生需要的恰恰是这样的结果,如果阳性改为阴性,则是巨大的遗憾。

此例是一种带菌状态的提示。应该正常回报,在临床层面进行综合判断。

上面例子提示我们,这些工作要么不需沟通临床,要么应该基于不同的目的沟通临床。例子本身的沟通是失败的沟通,适得其反,会误导临床。

精彩内容

概况而言,首先要强调医学检验工作的相对独立性。我一贯坚持:医学检验是科学,是有别于临床医学的科学工作。检验有自身的一套工作流程。这些流程在大多数情况下,独立运作,不必沟通临床、不必依赖患者表现。

其次,要强调检验医学判断的相对独立性。检验医学是医学,对疾病判断有一定独立性。典型例子有2种情况,不必优先考虑临床。一是比如HIV阳性。如果明确真阳排除实验技术因素导致的假阳,那无论患者是否有临床表现,都是异常状态,都是疾病。二是比如患者厌食油腻、肝区不适、黄疸、胆红素升高。此时肝炎的临床表现明确,但是甲乙丙丁戊哪一种肝炎,不取决于临床,只取决于实验室。实验室检查是乙肝,则不是丙型肝炎,无论临床多么“像”丙肝。这些例子说明,对典型的病原,有没有症状或有没有特异性症状,不是主要问题。此时临床微生物学证据是确诊证据。

如果患者脑脊液见到大量新型隐球菌,结果的解释还要依赖临床表现,那只能是开检验医学的玩笑,“检验医学”这个词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第三,结合临床、沟通临床时,一定要带有专业预期。要对可能的临床情况有一系列预先推测、思考和研判,沟通时针对临床的回答再予以定夺。而不是让临床医生决定微生物学工作,这样的话医生也一头雾水、不明所以。建议大家沟通前,至少先明确一下该微生物的流行病学、致病性、临床表现、临床诊断和实验室诊断、耐药性和治疗等。沟通时则先明确患者的具体临床情况,比如主诉、入院诊断、病情演变、其他检查结果和已有治疗的效果等。这样知己知彼,沟通才有质量。

第四,要强调效率。没有必要沟通的事情不要去沟通,沟通不利重则导致误解,轻则影响工作效率。

临床情况异常复杂、千变万化,有的没有症状,有的症状持续不典型,有的在症状初期尚且幽隐,有的被其他病因表现所覆盖……而临床诊断本身要么尚未确定,要么有继发病变需要不断评估,治疗效果也在动态变化、不确定之中……如此种种,建议要慎重“结合临床”。要有综合分析能力再沟通临床。这个分析可以让医生进行,也可以实验室进行,但一定要以能力为前提;而不是双方都不明所以,最后要么不了了之,要么胡乱甚至错误地选择。

“请结合临床”作为规避责任的一种说法,笔者赞同。而作为专业表达,我们说出“请结合临床”这句话时,一定要先明确分析前、分析中环节的一系列要素,同时要带有后续一套具体、明确的能力来分析思路、判断证据、推测结局。否则从专业角度讲,请慎重表达,不要随意说“请结合临床”。

作者简介:宁永忠  副主任技师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检验科、中华医学会微免分会临床微生物学组委员、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感染疾病专业委员会委员。主编专业书籍2部:《感染性疾病的理念》、《感染性疾病的微生物学》。人卫社十二五精品图书《临床微生物学检验》参编编委、写作秘书。师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检验科王辉教授。从事临床细菌学工作13年,以常规工作、会诊、教学为主。

(原标题:请慎用“结合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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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诊断 检验医学 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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