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听过“农夫和蛇”的故事:冬天,农夫发现一条蛇冻僵了,他很可怜它,便把蛇放在自己怀里。蛇温暖后,苏醒了过来,恢复了它的本性,咬了它的恩人一口,使他受到了致命的伤害。当前,医疗界也屡屡上演“农夫和蛇”,不管是不是医院的过错,哪怕医生尽心尽力救治,只要人死,医院就得赔,这已然成为惯例。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见死不救是道德问题,但能否救活则是科学问题。医学是一门探索性科学,而探索则意味着两种结果,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人体千差万别,病情千变万化,在疾病面前,哪怕再高明的医生也没有百分之百的胜算。
医疗行业这些年来形成的“死人就得赔钱”惯例,实际上对医院和医生来说相当不公平。首先,病人是因为有了病才到医院,一些疾病本身就不能治愈,这跟旷工死亡、工伤死亡、车祸死亡等有很大不同。其次,医学本身存在未知性和局限性,比如药品反应、潜在疾病、疾病突变等,谁都不敢保证病人下一分钟会不会出现什么样的病情反应。再次,有限条件和医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给医疗救助增添了很多不可预料的变数,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很多疾病连诊断都困难,自然治疗也是“经验诊疗”。
患者出现医疗意外,原因非常复杂。有的是因为医学技术的局限性,有的是因为病情的特殊性,有的是因为医生的水平不够高,有的是因为医生的责任心不到位。总之,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清责任是非,不能简单地做“有罪推定”。根据《侵权责任法》,假如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并给患者造成了伤害,医院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不管孰对孰错,人一死就让医院赔,极有可能加剧医患对立,最终导致两败俱伤。
当“农夫和蛇”的故事屡屡上演后,医生就会趋利避害,采取防御性医疗措施,最大限度保护自我,这是患者所乐见的吗?
当前,形成“死人就得赔钱”惯例也与当前患方缺乏值得信任的维权渠道与医疗机构处理医疗纠纷的做法有关。一些医疗机构担心影响声誉等采取“用钱解决问题”办法,不知不觉形成了“患者闹起来,医院就得出钱”的恶性循环。
但当前应该尽快消除“死人就得赔钱”的医院“惯例”。要让每一例有争议的死亡病例都走法律程序,必须找到死亡原因,还医务人员和家属以及死者一个明白。于此同时,尽快完善“第三方”解决医疗纠纷机制,对于那些因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贫困患者,或者因病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家庭,政府应有合理的制度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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