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湖南邵东县人民医院日前发生一起患者家属殴打伤害医生事件,被打医生王俊经抢救无效死亡,而行凶者的动机竟然只是为了让患者早几分钟清创。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与此同时,国家卫生计生委已与公安部联合成立工作组赶赴湖南,对该案件进行现场督办。
又是一起暴力伤医事件。无论患者有何种“理由”、无论医生有何种“不是”,以暴力方式伤害医务人员,都是我国法律所不能容许的,必须严加制 止。近年来,“医闹”事件频频出现,作为极端表现形式的伤医、杀医事件,更是暴露出医患关系的脆弱。不久前,广东省人民医院刚退休的口腔科主任医师陈仲伟 在宿舍被人持刀砍成重伤后不治身亡,施暴者竟是其25年前的病人。究竟是什么样的怨恨,能够使患者在时隔这么多年之后,仍然选择向医生残忍下手?着实发人 深省。
“医闹”“伤医”事件如不得到有效遏制,正常的医疗秩序将无从谈起,正因如此,国家有关部门一直大力打击“医闹”行为。据统计,2014 年,我国公安机关破获涉医刑事案件1349起,查处涉医治安案件4599起,及时制止发生在医院的现行违法行为8342次。这一连串庞大的数字,在表明有 关部门积极作为有效震慑犯罪分子的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医闹”事件具有多大的普遍性。
“医闹”“伤医”以惨痛的方式一次次折射出医疗领域难解症候。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在于其以人的身体乃至生命为对象。而对于一些疾病认识和治 疗方法,医生和患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当前医疗资源紧缺,医生无法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在医患双方的互动中,医院往往是强势的一方,而每每“排 队一整夜,看病两分钟”的矛盾,很容易使患者将心中的不满发泄到医务人员头上。同时,由于第三方仲裁和调节机构发挥的作用有限,在医疗矛盾发生之后,一些 患者往往深信“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助长了“医闹”气焰。
“医闹”“伤医”是一种顽疾,还须“猛药”医治。2014年9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3部门就联合发出通知,表示要坚持严厉打击“医闹”。今 年3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又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医疗纠纷调处工作,医疗纠纷责任 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但遗憾的是,恶性伤医事件并没有随着诸多规定的出台而有所减少,而是依旧接二连三地发生,这足以说明铲除“医闹”土壤还须 久久为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猛药”之一,是继续加大打击“医闹”“伤医”案件的力度,需由公安部门及时对暴力事件进行干预。更要防患于未然,全面提升医疗机构的安全 防范能力,加强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切实保障医疗机构的良好秩序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此次湖南伤医事件发生后,当地卫生计生部门立即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医 疗机构警务室、调解室、投诉室、监控室“四室”建设。文件的要求贵在落实,贵在引起重视,血的教训要被各家医疗机构真正重视起来,此为治标之策。
“猛药”之二,则应从“医闹”根源入手,正视“医闹”背后医疗资源紧张、医患信息不对称、调解仲裁渠道失效等深层次问题。要从构建和谐医患 关系的定位出发,加大投入增加医疗资源供给,优化医疗服务。与此同时,还要建立更加高效便捷的第三方调解和仲裁机制,避免医患双方直接冲突。当务之急是相 关调解机构主动作为,积极接入各类苗头性的纠纷,让医患双方在产生矛盾时首先想到的不是暴力,而是如何通过合法手段保护自身的权益。(作者:周继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