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对医闹动真格的了!
12月11日,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苏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草案)》(简称“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包括在医疗机构内拉横幅、设灵堂、焚烧冥币、摆花圈等10类行为,违者将受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一起看看哪10类行为被严令禁止:
第1类
在医疗机构内拉横幅、设灵堂、焚烧冥币、摆花圈、散发传单、张贴大小字报、围堵就医通道等;
第2类
聚众冲击或者占据医疗机构的办公、诊疗场所;
第3类
抢夺、损毁病历资料、医疗器械和其他医疗、办公设施、设备;
第4类
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跟随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第5类
侮辱、威胁、恐吓、殴打、挟持医务人员或者行政管理人员;
第6类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
第7类
将尸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公共场所,或者阻扰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殡仪馆;
第8类
以霸占病床或将患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弃在医疗场所等方式扰乱正常医疗、办公秩序;
第9类
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
第10类
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或者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
看到最后这张图,感慨万千,“请党和政府大力管管医闹,医护人员已经无法工作!”这句话道出了多少医护人员的心声……
接下来,希望各地严厉打击医闹,一定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