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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新规能否打破医患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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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5-11-18 09:43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几大特点引人关注:一是扩大了处理范围,由“医疗事故”转变为“医疗纠纷”;二是强化了人民调解制度,并且引入保险理赔机制;三是同时强调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明确各部门在处理医疗纠纷中的职责;四是力求民事赔偿一元化。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与社会上每个人息息相关。也正由于此,送审稿引起了业内的热烈讨论。《法制日报》记者为此调查了多名医生的工作状况,并采访了业内权威专家,他们以自己的切身体会对医疗纠纷产生的根源、预防和化解提出了有益的意见。


从业15年医生讲述:患者激烈言辞让我决定辞职

“在一些患者眼中,医生似乎成了无视生命的‘恶魔’。”

说出这句话时,苗刚咬了一下嘴唇。

一年前,从业15年的苗刚从北京一家三级医院辞职,下海经商。对于这样的选择,他的医生朋友和从事其他职业的朋友,在态度上呈现出两极分化。

“不在这个行业的人,觉得我舍弃了一个铁饭碗,但身在其中者大都会支持我的决定。”苗刚说。

苗刚告诉记者,在自己刚学医的时候,医生的职业色彩是纯洁的,“从上世纪90年代后开始,社会上对医生的指责开始多起来,到近年来医患冲突不断升级,从言语暴力到肢体冲突,再到恶性伤人”。

过去的十年,中国医疗事业的发展可谓“突飞猛进”,但这十年,却也是民众对医疗满意度最低、医患矛盾最严重的十年。为什么医疗环境好了、技术提高了,患者却更不满意了?

苗刚说,在现实生活中,的确已经有很多人因为职业环境而放弃医生职业。一个真实的故事是,一名在中山医院ICU(重症监护室)实习的医学生,被患者家属殴打。此后,他放弃了做医生这条路。

医患之间的隔阂和不信任感,经过多年的累积后,以各种形式爆发出来。苗刚的徒弟钱华告诉记者,一名在眼科实习的医学生,甚至见过有患者用录像机把就医过程录下来,理由是万一出了事可以拿出证据。

促使苗刚最终下决心辞职的,是一件更加“离谱”的事件。一位高龄患者病情危急,经过抢救保住了生命,再次病危时,苗刚准备抢救,而患者家属却坚决不愿抢救。医生问家属是什么原因要求放弃抢救。家属回答:“你们把我母亲抢救回来,住在医院,不就是想多赚几天的钱吗?”

抢救结束后,医生把费用清单递到家属手上,所有自费的费用只有一千多元。

“让我们痛心的是,只有拿出这样的‘证据’,患者家属才会相信,医生抢救病人,是职业上最起码的要求,与赚钱无关。”苗刚说。

“患者对医疗行为不满意可以进行投诉,使用行政手段,甚至把医生告上法庭,这些都是可以的。但是为什么有些患者会对医生实施暴力,这就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了。”曾经做过10年急诊护士,目前在北京一家三甲医院的医患办工作的王芳对记者说。

王芳告诉记者,近年来,医患纠纷有愈加激烈之势,这与社会的发展、人的需求、对医生的期望值以及对自身权利维护意识的提高都有关系。同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利益驱使。比如说医生用药,患者就会想是不是存在过度用药或者是用高价药等问题。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涉及到医生利益与药品挂钩的问题,而这一问题由来已久。所以说,医患之间的不信任感是一种累积叠加的过程,“恶劣”的医患关系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

追溯医患关系紧张的源头,是医疗事故、医生收红包、过度医疗、开大处方等新闻的频繁曝光。在接受记者采访的过程中,所有医生都承认,医务界的确存在这样丧失职业道德的医生,但因为这些人的丑闻就判定所有医生“唯利是图”,让他们觉得很委屈。

在北京大学卫生法学教研室主任王岳看来,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医疗卫生体制滞后于社会需求。医院目前要靠自己的盈利来维持运营,使得公立医院具有逐利性,从而导致医患关系缺乏信任的基础。另一方面是医疗服务模式转型的问题,也就是从生物医疗模式转变到人文医疗模式的问题。

王岳解释说,生物医疗模式是以看病为医疗服务的核心,而人文医疗模式是以关注人、关心人、帮助人作为医疗服务的核心。根据行业内总结,绝大多数医疗纠纷都是因为医患之间的沟通只关注技术而忽视服务造成的。纯技术因素的纠纷实际并不是很多。

“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因素不改变,伤医事件是无法遏制的。医疗机构必须将工作的中心从‘病’转移到‘人’,并克服功利主义对我们的影响。”王岳建议,在医患关系之间,医方往往都具有主导这一关系的主动权。因此,绝大多数的医疗纠纷都是可以预防发生的。

“为适应社会转型期的要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可以规定医疗机构应该设立‘医疗社工部门’、‘心理咨询部门’,并特别关注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孕妇、外籍人士和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服务。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尽量为患者提供生活帮助,包括且不限于设立母婴室、儿童游乐区域和临终告别室等。”王岳说。

此外,在王岳看来,在目前医疗环境尚不能全部扭转的情况下,在立法过程中,还要更多地考虑如何充分建立有效机制,保护患者权利,减少纠纷。

“比如可以建立重大手术和试验性医疗行为知情同意录音备查制度。”王岳建议,在癌症等特殊患者的保护性治疗措施方面和临终患者维持生命治疗方面,法律法规应当明确医疗机构要推行替代同意和生前预嘱制度,这样才能在保护患者自主决定权的同时,解决患者家属的困惑,“同时还要注意患者病历的权益保护问题”。


“小医生”吐槽:在高强度低报酬环境中煎熬


苗刚这次辞职“下海”,本想带走自己在医院的徒弟钱华,但最终还是放弃了,钱华说自己还想再坚持坚持。

按照苗刚的话来说,钱华正在经历医生生涯中最“悲催”的过程——从业前十年的“小医生”阶段。高劳动强度、低报酬是所有“小医生”必须面对的现实,不过,除了这些,当下中国的“小医生”们,还有特殊的困惑:面对不受尊重的社会评价和充满风险的职业未来。

11月16日上午11点,北京某三级医院电梯里,两位正在这家医院做实习医生的同学巧遇。女同学手里拎着洗漱用品。

“夜班?”男同学问。

“是啊。刚洗好澡准备回去休息。昨晚太幸运了,足足睡了6个小时,没什么事。要是轮上值急诊班就惨了,别想睡了。”女同学回答。

“唉,那个悲惨的人就是我啊,昨晚只睡了两个小时,好几个急诊。”男同学没精打采,一脸倦容。

这样的对话,并没有引起电梯里其他患者和家属的注意,他们要操心的事情很多:这个上午能不能挂上专家号、几点钟能见到医生、疾病几时能好、要花多少钱……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医生和患者站在同一部电梯里,互相之间却不理解、不信任。”在医院十楼手术室门口,站在记者面前的钱华一脸倦容,他说,医生培养周期比别的职业长很多,工作的辛苦程度也要高很多,但大多数病人,仅仅将医生看作一部精密运行的仪器,他们不能出错,也没有理由倦怠。

苗刚的“下海”,让钱华有了第二位师傅谷滔。但到了中午时分,记者仍没有等到这位师傅现身。

钱华向记者介绍了谷滔一天的时间安排:

前一天早上8点开始工作的,共做了5台手术,在值了24小时的班后,“不幸”又排到当天下午3台手术。也就是说,他很有可能连续工作30个小时以上、做完8台手术后才能回家吃饭休息。

“别担心,手术台上精神高度集中,绝对不会犯困的。”面对记者的惊愕,谷滔本能地补充了这样一句话。

中午12点,谷滔终于坐在了记者面前,他强打着精神,眼皮却在打架。

“在大城市的三甲医院,当医生的学历门槛是博士,一般学习时间需要10年,‘小医生’们的年龄一般在30岁出头,月收入只有几千元。”谷滔说,“刚工作那几年去参加了几次高中同学聚会,后来都不愿意去了。人家讨论买房买车,晋升仕途,我却拿着可怜的收入值夜班、读书、考试。‘小医生’看似已经进入职场,实际上生活内容跟在大学里读书时差不多,他们除了白天上班,晚上、休息日还要看书、进修、准备各种考试。”

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工作强度大、工资待遇低……这是我国医生普遍面临的执业现状。近年来,关于医生猝死的报道屡见报端。“医生猝死实际上就是由于工作强度过大而导致的。”北京大学卫生法学教研室主任王岳说,强度过大自然会降低医生的职业幸福感,也自然会使得医生和病人之间的矛盾增多。除了薪酬问题,工作强度是目前亟待扭转的一大问题。

“目前我国存在一个很反常的现象,就是数量很少的医院承担着很重的医疗服务任务,而数量巨大的基层医院却闲着没事干,国内有学者研究,60%至70%在三甲医院挂号的病人是不需要在三甲医院看病的,都应该在基层看病。”王岳向记者分析说,“高强度工作肯定会直接影响医生的态度。我们说最好的沟通不是说话而是倾听,而现在在有些诊室,别说说话了,连倾听的时间都没有,这个必须要从制度上去杜绝。”

王岳告诉记者,很多学者的研究都证明,医疗纠纷高发与医务人员工作强度存在直接关系,如果不能从根本上纠正医务人员工作强度过大的事实,医疗纠纷很难彻底解决。

因此,王岳建议《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建立我国医务人员最高工作强度制度,并明确医疗机构违反这一制度的法律责任。


“比如中央可以评估并制定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作强度具体量化指标,引导患者合理分流,严禁医疗机构出现超负荷、超工作强度现象。医务人员发现医疗机构存在超负荷、超工作强度的现象,有权通过工会、行会或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并寻求改善。”王岳建议,违反上述规定的医疗机构,可以责令其相关科室停止执业活动,甚至可以给予高额度的罚款。

关键词: 医患 医疗纠纷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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