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晚,《北京青年报》官微援引河南电视台《都市报道》栏目内容,以【她的右肾去哪了?】为题,发了如下新闻微博——
徐秀英一案早在今年2月一审判决已判定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赔偿徐秀英各种损失38万元,当时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判决不满,决定提起上诉。7月,项城市人民法院再次判决,而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依然败诉,被判赔偿41万。
在2月的判决之后,也有专业媒体对此案进行报道和分析,当时通过各方专家分析的结论就是徐秀英的右肾不管去了哪或者存在不存在,也不会是项城市第一人民医
院通过直肠肿瘤手术取走的。同时,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要求重新出具司法鉴定报告,被徐秀英和法院拒绝。法院在第一次判决中判决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败诉的一
个重要理由是“原告徐秀英在本案中完成了初步举证责任,而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没有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关于这次判决,小编没有搜到进一步报道,不知为何7月的新闻在10月底再次被翻出来传播,但显然这个冷饭又对医生和医院这个群体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新闻 评论里充满了各种根本没有经过理性思考的泄愤和仇恨式的评论。这种煽动公众无脑恐惧和仇恨医生和医院的行为,究竟是谁想要的?“刑事部分”四个字简直用得 可笑之极,此案公安部门根本就没有进行立案,因为根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有人把徐秀英的肾脏取走,案都立不起来,哪来的“刑事部分”?徐秀英第一次起诉就是民事诉讼,如果有刑事问题,检察院为什么没有提起公诉?就是因为连!案!都!立!不!起!来!这四个字称其用心险恶也不为过,徐秀英的肾有没有被割这个问题暂且放到一边,医院和医生又被大众媒体捅了一刀倒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