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备受社会关注的“6.16”暴力伤医案件。
2015年6月16日,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院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该院放疗科一覃姓副主任医生在电梯口被一名鼻咽癌患者泼汽油大面积烧伤。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用汽油泼洒点燃烧伤被害人,情节恶劣,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出对被告人处以六年以上十年以下从重的量刑建议。
当日旁听席上座无虚席。检察机关邀请5名人大代表、5名政协代表和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旁听。被害人覃光灵亲属及其所在单位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组织人员到庭旁听。
庭上犯罪嫌疑人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将择期宣判。
2015 年6月16日八时许,广西医科大一附院西院放疗科一覃姓副主任在电梯口被一名鼻咽癌患者泼汽油大面积烧伤,重度烧伤面积达30%—35%,后住进ICU。 实施伤害的鼻咽癌患者被公安机关控制。经会诊,医生重度烧伤,主要伤在头面部、前胸后背和四肢。目前评估会导致面部毁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