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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利用媒体“臆造”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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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维伟 来源:医脉通 2015-06-14 10:44

本文系作者投稿(tougao@medlive.cn)文章,转载请务必注明作者和来源。


失实报道引发的风波

2015年6月10日,备受关注的 “缝肛门”事件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二次开庭,这起2010年发生在深圳凤凰医院的事件,再次成为大众及媒体热议的话题。由于报道失实,当时被民众误解为一起医疗黑幕,引起轩然大波。而真实的情况是医院助产士发现分娩后的产妇痔疮出血,遂做了结扎止血,这样一个正常的体现护理人员对患者关怀的事件,却被报道为因没给护士红包所以肛门被缝。记者的知识与责任缺失导致报道在全国引起了对医疗团体的信任危机。

当天中午休庭,法院门口汇集自称来自全国各地的“患者代表”,为声援当事记者而来(见下图)。几十人拉起条幅,高喊“血债血还、打击缺德医生”等口号,声讨医疗行业。路过民众围观拍照,直到下午开庭前,人群仍未离去,咒骂声不绝于耳。站在医方的有上百名来自各地医院的医生。除此之外包括各地媒体人物、网络名人等也参加了庭审。然而,大多数医生只能在中午离开,由于他们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处理,没有时间继续参加下午庭审。


当前医疗行业确实存在许多问题,但问题不应该被夸大,更不应该被扭曲。此时,更需要理性和积极的态度引导公众的正确看待这些问题。拿什么拯救不断下滑的医患关系,拿什么挽救医患彼此的命运?我们不需要耸人听闻的报道,不需要夺人眼球的宣传。如果医患双方都互不信任,就会演绎出一系列“破窗效应”。如此情况 “看病难”无法得到解决,“看病贵”只会加剧医患矛盾。


医患双方是共同的受害者

医患冲突愈演愈烈,自2012年,哈尔滨医科大学一名未成年患者持刀砍死一名27岁实习医生。随后,在某网站一个6161人参与的调查里,4018人对此表示高兴,所占比例超过六成。在如此环境下,医生即便做得再好也可能难以消解社会偏见,也难以改善自身地位。为此事件“点赞”的人是否想过,不负责任的评论和发泄不满,将造成医患关系的进一步恶化,这种不良影响跟社会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医患双方是共同的受害者。以前,很多从医者认为,自己的职业神圣且值得尊敬,那是出于对救死扶伤的敬畏,是出于对健康与生命的尊重。敬畏源于医生,尊重源于患者,更来源于社会大众。而当前,更多的医生担忧医疗环境,如此愈演愈烈的医患冲突,必将使整个社会受损。

2014年中国医师职业状况调查显示,医师的工作压力主要来源里,工作量巨大占据76.5%,医疗纠纷多占71.76%,患者期望值过高占72.71%,伤医事件频发占69.6%。不希望自己子女从医的医师比例高达64.48%,这进一步印证了当前医师的职业环境对自身职业成就感的评价。一些不负责任的所谓“爆料”,伤害的不仅是医生、医疗行业,更多的是带给患者的损害。


不要利用媒体“臆造”仇恨

近几年来医患纠纷事件频发逐渐成为普通大众的日常议题,众多媒体在报道医患纠纷事件时出现恶意炒作的现象。深圳“产妇缝肛”事件为代表,全国各种媒体互相效仿、争先恐后地连续报道,为公众展现了医患之间逐渐升级的激烈矛盾,引发了社会大讨论,这些媒体报道中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利用媒体肆意渲染,凭空臆想,博取公众目光,就等于“臆造”仇恨。

医患关系本就应该是融洽的,医患双方也应该是相互信任的。双方不是剑拔弩张的“仇敌”。紧张的医患关系,会削弱医生的职业荣誉感,容易茫然失措。反过来又影响患者利益。这些年来,人们深受其痛。现在看来,所谓紧张的医患关系存在着一定的水分。就事实而言,不是所有的医患双方都那么和谐,但也绝不是所有的医患双方都那么紧张。而且,一些医患关系的紧张,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受到先入为主的裹挟,导致医患双方失去基本的判断,因为偏见而有误会,因为误会而加深偏见,经过选择性传播,进一步加剧医患裂痕。

媒体可以同情患者,但也要对造成报道的不公平和失衡负责。这也包括一些人利用媒体,凭借主观臆断,便将医生描述成假想中的“敌人”与法庭上的“被告”,他们的合法与正当的权利没有获得应有的重视,相对于患者,医生成了“弱势群体”。把复杂的医患纠纷简单概括为道德问题。很多因素都能够导致医患纠纷,除去医生和患者自身的原因,医疗体制不完善、政府缺乏监管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对纠纷事件的鉴定,往往要涉及一些医学专业知识。某些媒体有意识地炒作以造成“轰动效应”。在媒介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媒体必须要提高发行量或点击量来维持生存。于是在一些新闻事件的报道中,媒体往往为了抢时间,在并未弄清基本事实的情况下就发布消息,或是利用煽动性的标题和有视觉冲击力的图片来吸引受众。

不要利用媒体“臆造”仇恨。这只会使医患纠纷愈演愈烈,博取关注和有失公正的报道只会增加医患双方的不理解和不信任,成为医患双方发生矛盾和冲突的催化剂。必须停止利用媒体进行不公正的报道,有意识地炒作以造成“轰动效应”,代替法院对医疗纠纷进行“媒介审判”。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媒体从业者应提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学习相关的医学知识;尊重客观事实,采用多方新闻源平衡报道,客观全面反映医、患、法各方意见;向民众普及医学常识,让患者了解医学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 医患关系 伤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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