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4月5日下午,在兴安县人民医院儿科住院的1岁零8个月幼女小玲(化名)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认为医生用药有问题,医院则认为自身无过错,双方协商未果。4月6日,小玲父亲蒋某及40多名家属到医院门诊大楼医闹。当地警方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蒋某等两人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
幼女送医后突然身亡
据小玲家属介绍,4月3日,小玲被送到兴安县人民医院儿科住院治疗。4日,小玲的病情看起来已明显好转。可5日上午,小玲病情突然出现恶化,随后进行抢救。家属说,抢救中,医生给小玲打了一针镇定剂。几分钟后,小玲的脸、嘴唇和脖子变紫,指甲变乌……
5日下午3时多,家属被告知小玲因抢救无效死亡,家属立即要求立即封存病历。当晚7时多,医院将病历封存。家属还要求将镇定剂药水瓶一块封存,但院方称瓶子不见了。
兴安县人民医院周副院长说,小玲入院是诊断为重症肺炎。当时,医院建议转院并联系桂林市多家医院,但都因没有床位而无果。4月5日上午,医生查房时,小玲已能吃东西。当天上午11时许,小玲忽然出现呼吸困难,医生怀疑小玲吃了长条形果冻导致啖堵,并立即抢救,采取气管插管措施。但因小玲不断挣扎,不便实施插管,医生便给小玲注射了镇定剂。
周副院长说,小玲的具体死因可能是重症肺炎,也可能因窒息死亡。至于镇定剂的药瓶,因当时抢救太急,药瓶已找不到了。
医闹者被行政拘留
小玲家属否认小玲吃了果冻一说。他们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要求医院进行赔偿;院方认为自身没有过错,要求进行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鉴定,然后再走法律程序,双方协商无果。
4月6日,小玲多名亲友来到兴安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讨说法。当天下午,小玲父亲蒋某等两人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
对此,兴安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4月6日上午9时,小玲父亲蒋某等人组织40多人来到兴安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及6楼儿科进行医闹。民警赶到现场后,对死者家属进行劝导,让他们选代表在县卫生局主持下与医院进行协商,但众人不听劝说。
6日下午,兴安警方调集近90名警力,清理了横幅,并将小玲的尸体送到县殡仪馆冻存。在警方的行动中,蒋某等6人被抓。当晚9时,蒋某等两人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其余4人经教育后释放。
家属同意走法律途径
兴安县卫生局副局长莫某介绍,事发后,他和带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到医院协调处理。开始,家属答应了对尸体解剖,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但不知为何后来又改变了主意。莫说,家属、医院各执一词,医闹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最终还是要回归到正常程序上解决——先对尸体进行解剖,查明死因,然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司法鉴定,最后由法院判决。
兴安县人民医院唐院长表示,小玲不幸身亡,他们也很遗憾和难过,但不能因为人是在医院死的,家属来闹事,医院就赔钱,这对社会会产生负面效应。唐希望家属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8日晚,一名死者家属表示,鉴于目前的情况,他们将对兴安县人民医院提起诉讼。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发生纠纷后先协调,协调不成可申请事故鉴定
45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结果(从申请到最终结果,必须在60天内全部完成)
专家、医患双方现场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接到申请后通知医患双方
通知医患双方抽取专家
医患双方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