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平台医学资讯

资讯中心 > 考试科研 > 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改为“5+3”

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改为“5+3”

收藏
作者:王红 来源:郑州日报 2015-05-05 13:54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起,各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将不再招收七年制学生,将调整为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即该专业学生在5年本科合格结束后,可直接读本校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着重强化住院医师实践培养。

根据教育部要求,自2015年起,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含中医、口腔、眼视光医学)调整为“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2015年之前入学的七年制学生和2015年及以后“5+3”一体化培养招收的学生,转入本校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时,均需占用当年研究生计划,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学籍注册为研究生。

按规定,完成5年本科学习后,转入本校3年研究生教育的学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2015年起,七年制转为“5+3”一体化的学校和专业范围不再扩大,每所学校“5+3”一体化的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学专业招生总数不超过150人;“5+3”一体化的口腔医学专业、眼视光医学专业招生总数不超过50人,超过招生计划录取者录取资格无效,不予注册电子学籍。

2010年以前入学的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按原计划培养毕业;2010年及之后入学的七年制学生,根据学生意愿及各校实际情况,可以在完成第5年学习后颁发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转入本校后3年的研究生教育阶段,也可按原计划培养毕业。

关键词: 教育改革 医学教育

医友评论 0人评论)

匿名发表

热门检索:糖尿病伤医基层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