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平台知识手册

赖氨葡锌颗粒

修订日期:2007年5月31日

收藏

药品名称:

赖氨葡锌颗粒

Lysine Hydrochloride and Zinc Gluconate Granules

Lai An Pu Xin Ke Li

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赖氨酸125毫克,葡萄糖酸锌35毫克(相当于锌5毫克)。辅料为:枸橼酸、蔗糖、柠檬黄。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营养治疗药物 >> 肠内营养药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甜、微涩。

作用类别:

本品为矿物质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应症:

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

规格:

复方。

用法用量:

口服。1-6个月新生儿一日0.5包;7-12个月儿童一日1包;1-10岁儿童一日2包;10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日3包;孕妇一日4包;哺乳期妇女一日5包。

不良反应:

可见轻度恶心、呕吐、便秘等反应。

禁忌:

急性或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应按推荐剂量服用。
2.应餐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刺激性。
3.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0. 1.本品与铝盐、钙盐、碳酸盐等不可同用。
2.本品可降低青霉胺及四环素类药品的作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所含赖氨酸是维持人体氮平衡的必须氨基酸之一,具有促进人体生长的作用;锌为体内多种酶的重要组成成份,具有促进生长发育、改善味觉的作用。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5克/包×10包/小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0001-(HD-0387)-2002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1890

生产企业:

长沙东风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长沙东风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
【邮编】410323
【省份/国家】湖南省
【电话】0731-83282219
【传真】0731-8328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