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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胺酯胶囊

核准日期:2007年01月09日 修订日期:2009年01月07日 201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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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维胺酯胶囊

Viaminate Capsules

Wei An Zhi Jiao Nang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胺酯,化学名称为:N-(4—乙氧羰基苯基)维生素甲酰胺。
其结构式为:

分子式:C29H37NO3
分子量:447.62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皮肤科用药 >> 抗角化药

化药及生物制品 >> 维生素、矿物质、复方氨基酸制剂及其它营养 >> 维生素补充药 >> 维生素A补充药

性状:

本品为胶囊,内含黄色颗粒或粉末。

适应症:

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规格:

25mg

用法用量:

口服。

按1~2.0mg/(kg.天)计算,成人每次25—50mg,每日服2—3次。疗程治疗痤疮为6周,脂溢性皮炎为4周。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1. 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干燥、脱屑、瘙痒、皮疹、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继发感染等;口腔黏膜干燥、疼痛、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浑浊、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
2. 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出血等;
3. 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
4. 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5. 上述副作用与异维A酸引起的副作用相似,但相对较轻,且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有关。
6. 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 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
2.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3. 重症糖尿病、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
4. 禁与维生素A同服。
5. 酗酒者慎用。
6. 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光过度照射。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过量服药可产生骨骼改变,如儿童骨骺盘的早熟融合。

老年用药: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0. 1.与异维A酸、与四环素类抗生素合用时,可导致“假性脑瘤”引起脑压增高,头痛和视力障碍。
2.与维生素A合用时,可产生维生素A过量的相似症状。
3.与甲氨蝶呤合用时可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增加而加重肝脏的毒性,维胺酯与异维A酸结构近似,亦应避免与上述药物同时使用。

药理毒理:

本品为维A酸衍生物,结构式近似全反式维A酸,作用机制与13—顺维A酸及芳香维A酸较相似;但副作用较全反式维A酸轻。口服具有调节和控制上皮细胞分化与生长,抑制角化,减少皮脂分泌,抑制角质形成细胞的角化过程,使角化异常恢复正常,抑制痤疮丙酸菌的生长,并有调节免疫及抗炎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后大部分经肠道吸收,经肝、胆代谢后由尿、便排出。健康男性空腹单次口服本品10mg,达峰时间为2.612小时±0.778小时,血药峰浓度为17.496ug/ml±8.992ug/ml,半衰期(t1/2)为2.378小时±0.871小时。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包装:

铝塑包装, 10粒/板,2板/盒。

有效期:

暂定2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1842

生产企业: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邮编】401121
【省份/国家】重庆市
【电话】023-67034120 800-8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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