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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盐酸氨溴索

核准日期:2006年06月30日 修订日期:2009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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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注射用盐酸氨溴索

诺健

Ambroxol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Zhu She Yong Yan Suan An Xiu Suo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辅料为甘露醇。化学名称: 反式一4一[(2一氨基3,5一二溴苄基氨基]环已醇盐酸盐
其结构式为:

分子式 :C13H18Br2ClN20·HCl
分子量:414.57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呼吸系统药物 >> 祛痰药 >> 粘液溶解药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

适应症: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早产儿及新生儿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规格:

(1)15mg(2)30mg

用法用量:

用前用5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静脉注射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次,每次30mg。
本品亦可与葡萄糖、果糖、0.9%氯化钠注射液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点滴使用。

预防治疗: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30mg;

6~12岁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

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

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

均为缓慢静脉注射。

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每日用药总量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 / kg,分4次给药,应使用注射泵给药,静脉注射时间至少5分钟。

不良反应:

本品通常能很好耐受。曾有轻度的胃肠道不良反应报道,主要为胃部灼热、消化不良和偶尔出现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主要为皮疹。极少病例出现严重的急性过敏性反应,但其与盐酸氨溴索的相关性尚不能肯定,这类病人通常对其他物质亦产生过敏,快速静注可引起头痛、腿痛和疲惫感。

禁忌: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它配方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本品用无菌注射用水溶解后pH5.0,不能与pH大于6.3的其它溶液混合。因为pH增加会导致产生氨溴索游离碱沉淀。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临床前试验及用于妊娠28周后的大量临床试验显示,对妊娠无不良影响。但妊娠期间应慎用药物,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应注意观察,药物可进入乳汁,但治疗剂量对婴儿应无影响。

儿童用药:

见【用法用量】

老年用药:

无特殊注意事项,请按成人用法用量。

药物相互作用:

0. 本品与抗生素协同治疗(阿莫西林、头孢呋辛、红霉素、强力霉素)可导致抗生素在肺组织浓度升高。与其它药物合用所致临床相关不良影响未见报道。
1.

药物过量:

迄今无有关过量症状的报道,如发生,则应对症处理。

药理毒理: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内粘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的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还可以促使肺部表面活性物质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药代动力学:

本品从血液至组织的分布快而显著,肺脏为主要靶器官。血浆半衰期为7-12小时,无累积效应。盐酸氨溴索主要在肝脏代谢,大约90%从肾脏排除。

贮藏:

遮光,密闭,于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包装:

西林瓶装,1支/盒或8支/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4772008

批准文号:

(1)15mg 国药准字H20060223
(2)30mg 国药准字H20090230

生产企业:

海南卫康制药(潜山)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海南卫康制药(潜山)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潜山县梅城镇彭岭工业区
【邮编】246300
【省份/国家】安徽省
【电话】0556-8933019
【传真】0556-893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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