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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索拉唑片

核准日期:2007年04月12日 修订日期:2008年12月23日 2009年06月21日 2010年10月01日 2011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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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兰索拉唑片

兰悉多

Lansoprazole Tablets

Lan Suo La Zuo Pian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化学名称:2-[[[3-甲基-4-(2,2,2-三氟乙氧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6H14F3N3O2S
分子量:369.37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消化系统药物 >> 抗消化性溃疡药 >> 抑制胃酸分泌药

性状: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淡黄褐色。

适应症: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规格:

15mg

用法用量:

口服,不可咀嚼,通常成人口服兰索拉唑片,每日一次,一次1至2片(15-30mg)。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需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GOT、GPT、ALP、LDH、γ-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就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泌尿生殖系统:可出现尿频、蛋白尿、阳瘘等。
6.其他: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有报道,在动物实验中胎仔的药物血浆浓度高于母体的血浆浓度,所以对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只有在判定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2.动物实验显示兰索拉唑会分布于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最好避免用药,必须应用时应避免哺乳。

儿童用药:

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被确立(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

老年用药:

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他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药物相互作用:

0. 兰索拉唑会延迟安定(diazepam)及苯妥英钠(phenytoin)的代谢与排泄,使对乙酰氨基酚的血药浓度峰值升高,达峰时间缩短。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参考文献。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本品为苯并咪唑类化合物,口服吸收后转移至胃黏膜,在酸性条件下转化为活性代谢体,该活化体特异性地抑制胃壁细胞H+/K+-ATP酶系统而阻断胃酸分泌的最后步骤。本品以剂量依赖方式抑制基础胃酸分泌以及刺激状态下的胃酸分泌。本品对胆碱和组胺H2受体无拮抗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Ames试验、大鼠肝细胞程序外DNA合成试验以及小鼠微核试验、大鼠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体外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形试验结果为阳性。

生殖毒性:口服本品150mg/kg/天(按体表面积换算,相当于人用剂量的40倍),对大鼠生殖能力和生殖行为没有影响。致畸研究显示,妊娠大鼠口服本品150mg/kg/天,妊娠兔口服本品30mg/kg/天(按体表面积换算,相当于人用剂量的16倍),对胎仔没有致畸作用,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以通过大鼠乳汁分泌。

致癌研究:SD大鼠连续24个月口服本品5~150mg/kg/天,结果显示本品以剂量依赖方式诱发胃肠嗜铬样(ECL)细胞增生和良性ECL细胞瘤:受试动物胃出现肠上皮化生的频率增加。雄性大鼠睾丸间质细胞腺瘤发生率以剂量方式增加。CD-1小鼠连续24个月口服本品15~600mg/kg/天(按体表面积换算,相当于人用剂量的2~80倍),结果本品以剂量依赖方式诱发ECL细胞增生,给药小鼠肝脏肿瘤发生率升高、300和600mg/kg/天组雄性小鼠和150和600mg/kg/天组雌性小鼠肿瘤发生率超过了该品系小鼠历史肿瘤的发生率范围。给予本品75~600mg/kg/天小鼠发生睾丸网腺瘤。

药代动力学:

兰索拉唑的生物利用度具有个体差异性。健康成人空腹单次口服30mg,Tmax为1.5~2.2h,Cmax为0.75~1.15mg/l,T1/2为1.3~1.7h。兰索拉唑在肝内被代谢为火星的代谢产物,主要经胆汁和尿排泄,尿中测不出原形药物,全部为代谢产物,至服用后24小时为止,其尿中排泄率为13.1~14.3%。兰索拉唑在体内无蓄积性。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10~30℃)。

包装:

药用铝塑复合膜包装,7片/板/盒;10片/板/盒;12片/板/盒;14片/板/盒;18片/板/盒;10片/板*2板/盒;14片/板*2板/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国家药品标准WS1-(X-148)-2003Z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136

生产企业: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企业名称】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地址】汕头经济特区龙湖工业区十二栋
【省份/国家】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