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缬沙坦胶囊

核准日期:2006年11月02日 修订日期:2008年03月31日 2010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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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缬沙坦胶囊

缬克

Valsartan Capsules

Xie Sha Tan Jiao Nang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是缬沙坦,其化学名称为:N-(1-氧戊基)-N-{[2'-(1H-四氮唑-5-基)-[1,1'-二苯基]-4基]-甲基}-L-缬氨酸。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4H29N5O3
分子量:435.53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心血管系统药物 >> 血管活性药 >> 血管扩张药

化药及生物制品 >> 心血管系统药物 >> 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药 >> 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药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含白色颗粒和粉末。

适应症:

原发性高血压。

规格:

80mg

用法用量:

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80mg,每日口服一次。一般4周无效时可加大剂量至160mg,每日一次。国外临床应用资料报道,最大剂量可达320mg,每日一次。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它降压药物。

不良反应:

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7.1%,与安慰剂相似。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和水肿,一般程度轻微且呈一过性,多数患者可以耐受。与ACEⅠ相比,干咳的发生率明显少。其他不良反应包括腹泻、偏头痛,偶尔可导致转氨酶增加、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高血钾等,极少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

禁忌: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妊娠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低钠血症;
2.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合用时,注意监测血钾,避免发生高钾血症;
3.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要注意监测尿素氮、血肌酐和血钾的变化;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可能需减量;
4.肝功能不全者不需调整剂量,但胆道梗塞患者的缬沙坦清除率降低,服用本品时,应特别慎重;
5.健康人及过量服用本品后可能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可采用催吐、洗胃和其它支持疗法。缬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
6.与双氯芬酸钠等非甾体类化合物合用时注意检查血小板等血细胞计数。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禁用。

儿童用药:

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

老年用药:

不需调整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0. 本品与利尿剂(如氢氯噻嗪)、强心甙(如地高辛)、β受体阻滞剂(如阿替洛尔)、钙拮抗剂(如硝苯吡啶)和华法林之间无明显的相互作用。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和用本品与利尿剂时,防止引起低血压与保甲利尿剂(如氨苯蝶啶)合用时避免发生高血钾。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合用本品与利尿剂时,防止引起低血压。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蝶啶)合用时避免发生高血钾。
1.

药物过量:

虽无缬沙坦药物过量的经验,但药物过量可能出现的主要症状是明显的低血压,若有服药后不久发生,可采取催吐治疗,否则可按常规,静脉滴注生理盐水,血液透析似乎不能清除缬沙坦(Valsartan)。

药理毒理:

1.药 理:

缬沙坦为血管紧张素Ⅱ(AngⅡ)受体拮抗剂,能选择性地阻断AngⅡ与AT1受体的结合(其特异性拮抗AT1受体的作用大于AT2约20,000倍),从而抑制血管收缩和醛固酮的释放,产生降压作用。本品不作用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肾素和其它受体,不抑制与血压调节和钠平衡有关的离子通道;本品不影响体内缓激肽水平,因而导致咳嗽的副作用少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2.毒 理:

(1)重复给药毒性:大鼠每日灌服缬沙坦,剂量分别为60,200,600mg/kg,连续三个月,大剂量组动物水摄入量和血尿量稍增加,雄性大鼠轻度肾小球增生和嗜碱细胞增加,雌性大鼠肾小球输入小动脉肥大。恢复期结束后未见异常。大鼠灌服缬沙坦最高剂量达200mg/kg/日(部分动物6个月),连续12个月,猴口服缬沙坦最高剂量120mg/kg/日,连续12个月,均未出现不良反应。

(2)遗传毒性:本品微生物回复突变试验(Ames试验), 中国仓鼠V79细胞基因突变试验、中国仓鼠卵巢细胞染色体试验和大鼠细胞遗传学试验的结果均为阴性。

(3)生殖毒性:怀孕大鼠或小鼠口服本品剂量达600mg/kg/日、怀孕兔子口服剂量达10mg/kg/日,无致畸作用。但母鼠在器官形成期或妊娠后期和泌乳期给予本品剂量达600mg/kg/日时,可见大鼠胎儿的重量下降,胎儿生存率降低,胎儿发簖延迟。兔子的胎儿毒性(吸收胎、窝仔数减少、流产和体重减少)与母体在剂量为5mg/kg/日和10 mg/kg/日时产生的毒性有关。小鼠在2、200和600 mg/kg/日,大鼠和兔子分别在人最大推荐剂量的0.1、6、9倍(以60 kg 体重病人,剂量为320 mg/kg/日计算)时,未观察到不良反应。

(4)致癌性:小鼠和大鼠连续2年给予本品160和200 mg/kg/日,分别为人最大推荐剂量(以60 kg 体重病人,剂量为320 mg/kg/日计算)的2.6和6倍,无致癌作用。

药代动力学:

据国外临床研究资料报道,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绝对生物利用度为25%,进食后服药吸收率降低46%,但临床疗效无明显降低,因此饭前饭后服用均可。血浆达峰时间为2~3小时,消除半衰期为6~7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4~97%。每日服药一次,三天后血药浓度达稳态。缬沙坦以原型药物代谢,主要(70%)经胆道排泄,其余通过肾脏排泄。

贮藏:

遮光密封、在30℃以下保存。

包装:

铝箔包装;7粒/板/盒,2×7粒/板/盒。塑料瓶包装,30粒/瓶/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824(80mg)

生产企业: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南郊梅龙坝
【邮编】213004
【省份/国家】江苏省
【电话】800-8284141 (0519)88812681
【传真】(0519)8882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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