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缬沙坦胶囊

核准日期:2006年11月2日 修订日期:2006年12月20日 2010年6月21日 2011年3月29日 2011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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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缬沙坦胶囊

代文Diovan

Valsartan Capsules

Xie Sha Tan Jiao Nang

成份:

活性成份:缬沙坦
化学名称:(S)-N-戊酰基-N-{[2'-(1H-5-四唑基)-4-二苯基]甲基}-缬氨酸。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4H29N5O3
分子量:435.5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心血管系统药物 >> 血管活性药 >> 血管扩张药

化药及生物制品 >> 心血管系统药物 >> 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药 >> 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药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适应症: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规格:

(1)80mg;(2)160mg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本品8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药代动力学】)。建议每天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

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

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注意事项】)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不良反应:

在一项2316名高血压患者中进行的安慰剂与代文对照试验,代文组的总不良事件(AE)发生率同安慰剂组的相似。

在一项使用320mg缬沙坦治疗的642名高血压患者中进行的为期6个月的开放扩展试验,不良事件的总发生率同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80mg、160mg,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因此,将各种剂量下发生的不良事件合并统计。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与性别、年龄、种族无关。

根据系统器官分类,临床研究、上市后使用经验和实验室检查的不良反应列于下表。


不良反应按发生率由高到低分为如下几类: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从每个组中,不良反应按严重性由高到低排列。

对于上市后使用经验和实验室检查的所有不良反应报告.不适于按照发生频率进行分组.因此其发生率记为“未知”。

高血压患者的临床试验中还观察到以下不良事件(无论是否与研究药物有关):关节痛、无力、背瘸、腹泻、头晕、头痛、失眠、性欲降低、恶心、水肿、咽炎、鼻炎、窦炎、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感染。

禁忌:

对缬沙坦或者本品中其他任何赋形剂过敏者。

妊娠(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注意事项:

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

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例如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可以继续本品治疗。

肾动脉狭窄

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短期服用本品,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醇系统(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作为安全手段监测BUN和肌酐。

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要调整剂量,但由于没有严重病例的资料(肌酐清除率<10ml/min),因此使用时需要注意。

肝功能不全

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见【药代动力学】),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影响

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作机器时应小心。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
鉴于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的作用机制,不能排除对胎儿的危害。已经有报告表明:在妊娠第2个和第3个3个月时,子宫内给予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作用于RAAS的一种特定类别的药物)会给发育中的胎儿带来损伤,或者导致胎儿死亡。此外,在回顾性资料中有在妊娠第1个3个月时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存在先天缺陷的潜在性风险。已有孕妇无意中服用缬沙坦时,发生自然流产、羊水过少和新生儿肾功能不全的报告。与其它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相似,妊娠期妇女不应使用本品(见禁忌)。对于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医生在处方作用于RAAS的药物时应告知其该类药物在妊娠期的潜在风险。如果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早停用缬沙坦。

哺乳
尚不清楚缬沙坦是否在人乳中排泄。缬沙坦在哺乳大鼠的乳汁中有排泄。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哺乳期。

儿童用药:

本品用于儿童和青少年(18岁以下)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

老年用药:

尽管服用缬沙坦后,老年人的系统暴露浓度稍大于年轻人,但并无任何临床意义。

药物相互作用:

0. 临床没有发现明显的药物相互作用。已对以下药物进行了研究:西米替丁、华法令、呋塞米、地高辛、阿替洛尔、吲哚美辛、氢氯噻嗪、氨氯地平和格列本脲。

由于缬沙坦几乎不经过代谢,临床没有发现诱导或抑制细胞色素P450系统的药物发生相互影响。

虽然缬沙坦大部分与血浆蛋白结合,但是体外实验没有发现它在这一水平与其他血浆蛋白结合药物(如双氯芬酸、呋塞米、华法令)发生相互作用。

钾:与保钾利尿剂(如螺内脂、氨苯喋啶、阿米洛利)联合应用时,补钾或使用含钾制剂可导致血钾浓度升高和引起心力衰竭患者血清肌酐升高。因此,联合用药时需要注意。

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包括选择性环氧化酶2抑制剂(COX-2);同时服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和非甾体类抗炎药,会降低抗高血压作用。此外,对于老年患者、血容量减少患者(包括接受利尿剂治疗者)、或有肾功能损害者,同时使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和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能会使肾功能恶化的风险升高。因此,对于正在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的患者,如要开始或调整缬沙坦的治疗,建议监测肾功能。

药物过量:

服用本品过量可能导致显著的低血压,这可能会引起意识水平降低,循环衰竭和(或)休克。

若服药时间不长,应该催吐治疗,否则常规治疗给予生理盐水静脉输注。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缬沙坦。

药理毒理:

作用机制

肾素一血管紧张素一醛固酮系统(RAAS)的激活剂是血管紧张II,是由血管紧张I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作用下形成的。血管紧张素II与种组织细胞膜上的特异受体结合。它有很多生理作用,包括直接或间接参与血压调节。血管紧张素II是一种强的缩血管物质,具有直接的升压效应,同时还可促进钠的重吸收,刺激醛固酮分泌。

缬沙坦是一种口服有活性的强力特异性血管紧张素(Ang II)II受体拮抗剂,它选择性地作用于AT1受体亚型,血管紧张素II的已知作用就是由AT1受体亚型引起的。在使用本品之后,AT1受体封闭,血管紧张素II血浆水平升高,它会刺激未封闭的AT2受体,同时抗衡AT1受体作用。缬沙坦对AT1受体没有任何部分激动剂的活性。缬沙坦与AT1受体的亲和力比AT2受体强20000倍。

ACE将血管紧张素I转化为血管紧张素II,并降解缓激肽。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一缬沙坦对ACE没有抑制作用,不引起缓激肽和P物质的潴留,所以不会引起咳嗽。比较缬沙坦与ACE抑制剂的临床试验证实缬沙坦组干咳的发生率(2.6%)显著低于ACE抑制剂组(7.9%)(P<0.05)。在一项对曾接受ACE抑制剂治疗后发生干咳症状的患者进行的临床试验发现,缬沙坦组、利尿剂组、ACEI组分别有19.5%、19.0%、68.5%患者出现咳嗽(P<0.05)。缬沙坦对其他已知的在心血管调节中起重要作用的激素受体或离子通道无影响。

药效

缬沙坦降低升高的血压,同时不影响心率。

对大多数患者,单剂口服2小时内产生降压效果,4-6小时达作用高峰,降压效果维持至服药后24小时以上。重复给药时,治疗2-4周后达最大降压疗效,并在长期治疗期间保持疗效。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可进一步增强降压效果。

突然终止缬沙坦治疗,不引起高血压“反跳”或其他不良反应。

在对高血压患者进行的多剂量研究中,缬沙坦对总胆固醇、空腹甘油三酯、空腹血糖和尿酸水平没有明显影响。

临床前安全信息

在对几种动物进行的临床前安全性研究中,除了发现兔中的胎儿毒性之外,没有全身或者靶器官毒性的表现。在大鼠妊娠最后三个月和哺乳期间给予600mg/kg药物,其后代的生存率略微降低,发育略微迟缓(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主要临床前安全性研究结果是由于药物的药理作用引起,没有任何临床意义。

在小鼠和大鼠中,没有致突变性,染色体诱裂性或者致癌性的证据。

药代动力学:

缬沙坦口服吸收迅速,其吸收量差异很大,平均绝对生物利用度为23%,缬沙坦以多指数衰变动力学代谢(α相半衰期<1小时,终末半衰期约9小时)。

在研究的剂量范围内,药代动力学曲线呈线性。重复给药时,缬沙坦的药代动力学没有变化;每天服用一次时,缬沙坦很少引起蓄积,在男性和女性中,血浆浓度相似。

缬沙坦绝大部分(94-97%)与血清蛋白(主要是白蛋白)结合。稳态分布容积较低(约为17升),与肝血流量(30升/小时)相比,血浆清除速度相对较慢(大约2升/小时)。缬沙坦主要以原型排泄,70%从粪便排出,30%从尿排出。

进餐时服用缬沙坦,使AUC减少48%,但是无论是否进餐时服用,8小时后的血药浓度相似。AUC或Cmax减少对临床疗效无明显影响,本品可以进餐时或空腹服用。

特殊临床情况下的药代动力学

老年人


与青年志愿者相比,一些老年人(>65岁)缬沙坦系统暴露量稍增高,但无临床意义。

肾功能不全患者

由于缬沙坦仅有30%从肾排泄,肾功能与缬沙坦组织浓度间无明确相关性。因此,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必调整剂量(对严重肾衰、见注意事项)。尚未见关于透析患者的研究,但鉴于缬沙坦与血清蛋白高度结合,不大可能经透析清除。

肝功能不全患者

大约70%的缬沙坦以原型经胆汁排泄,缬沙坦不经生物转化,因此,缬沙坦系统暴露量与肝功能不全无关。对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必调整剂量。胆汁性肝硬变或胆道梗阻患者,缬沙坦的AUC增加约1倍(见【注意事项】)。

贮藏:

遮光,密封,30℃以下保存。

包装:

铝塑包装,7粒/板;1板,2板,4板/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80mg:国药准字H20040217
160mg:国药准字H20040216

生产企业: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Beijing Novartis Pharma Ltd.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永安路31号
【邮编】102200
【省份/国家】北京市
【电话】800 810 1555
【传真】010 6505 7099
【主页】www.novartis.com.cn

生产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永安路31号(城关乡南关)

【邮编】1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