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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酰明胶注射液

修订日期:2011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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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琥珀酰明胶注射液

长源雪安

Succinylated Gelatin Injectim

Hu Po Xian Ming Jiao Zhu She Ye

成份:

本品为含4%琥珀酰明胶(改良液体明胶)的血浆替代液。

1000ml溶液含:
琥珀酰明胶(改良液体明胶) 40.00g
氯化钠 7.01g

电解质:
Na+ 154mmol/L
CL- 120mmol/L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血液和造血系统药 >> 血容量扩充剂

性状:

本品为微黄色、稍带粘性的澄明液体,有时显轻微的乳光;味咸。

适应症:

本品为胶体血浆代用品。适用于下述情况:
·低血容量时的胶体性容量补充剂;
·血液稀释;
·体外循环(心肺机、人工肾);
·预防脊髓或硬膜外麻醉后可能出现的低血压。

规格:

500ml:20g。

用法用量:

经静脉输注,剂量和速度取决于病人的实际情况,如脉搏、血压、外周组织灌注量、尿量等,必要时可加压输注。快速输注时应加温液体,但不超过37℃。如果血液或血浆丢失不严重,或术前或术中预防性治疗,一般1~3小时内输注500~1000ml;低血容量休克,容量补充和维持时,可在24小时内输注10~5L(但红细胞压积不应低于25%,年龄大者不应低于30%,同时避免血液稀释引起的凝血异常);严重急性失血致生命垂危时,可在5~10分钟内加压输注500ml,进一步输注量视缺乏程度而定。

不良反应:

偶有过敏反应,可出现轻微荨麻疹。本品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在1/6000和1/13000之间,由血管活性物质释放引起。病人通常表现为变态反应。如病人已处于过敏状态,如哮喘,则出现反应的机会增加,程度也会加重,应慎用。

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输注,并根据病人情况做相应处理:
·更换容量替低液;
·抬高双腿;
·增加供氧;
·监测电解质及酸碱平衡;
·给予肾上腺素(1:1000浓度0.5~1.0ml肌注,必要时每15分钟重复一次或1:10000浓度5~10ml缓慢静滴);
·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如泼尼松龙250~1000mg);
·可使用抗组胺药(如:氯苯那敏10~20mg缓慢静滴);
·钙剂(小心病人服过强心苷);
·必要时可用利尿剂加快液体排出。

禁忌:

下列情况禁用: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的病人;
·有循环超负荷、水潴留、严重肾功能衰竭、出血倾向、肺水肿情况者。

注意事项:

·心力衰竭可能伴有循环超负荷者,此时输液时应缓慢进行。
·对水分过多、肾衰、有出血倾向、肺水肿、钠或钾缺乏以及对输液成份过敏等病人要慎用。
·失血量超过总量25%时,应输全血或红细胞。
·使用本品不会干扰交叉配血。
·本品含钙量、含钾量低,可用于洋地黄化的病人或肾功能较差的病人。
·输注本品期间下列化验指标可能不稳定:血糖、血沉、尿液比重、蛋白、双缩脲、脂肪酸、胆固醇、果糖、山梨醇脱氢酶。
·容器如有破裂或液体出现混浊应丢弃不用,插入输液器前进针处应消毒。
·本品一旦封口开启,应在4小时内使用,任何未用完之药液均不可再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有关妊娠或哺乳妇女应用本品的资料不多,不过迄今尚未观察到对胎儿有影响。但是仍存在很低的过敏反应危险,故应用时应权衡利弊。

儿童用药:

需遵医嘱。应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之处。

老年用药:

应控制经细胞压积不低于30%,并注意防止循环超负荷。

药物相互作用:

0. 1.本品与含枸橼酸的抗凝剂全血或血浆或血液制品有良好的相容性。本品与其他药物是否具有相容性尚不明确。
2.血液、电解质和碳水化合物溶液可与本品一起经同一管道输注。
3.脂肪乳不可经相同输液器与本品同时输入。
4.其他水溶性药物(如血管活性药,巴比妥盐类,肌松药,皮质类甾醇和抗菌素)一般是可以与本品一起输入的,但不主张一起输注。

药物过量:

如果血液稀释过量,则应对症处理。

药理毒理:

本品静脉输入能增加血浆容量,使静脉回流量、心输出量、动脉血压和外周灌注增加,本品所产生的渗透性利尿作用有助于维持休克病人的肾功能。本品的容量效应相当于所输入量,即不会产生内源性扩容效应。

本品以下的综合作用有助于改善对组织的供氧:
1.本品的相对黏稠度与血浆相似,所产生的血液稀释作用降低血液相对黏稠度,改善微循环,增加心输出量,加快血液流速。
2.输入本品减少经细胞压积、影响血液供氧能力,然而,由于血液黏稠度降低,微循环改善,减少心脏负荷,使心输出量增加心肌耗氧量不增加。因此输入本品所产生的总体效果是增加了氧的运输(如果红细胞压积不低于25%,年龄大者不低于30%)。
3.再者,本品的胶体渗透压防止和减少组织水肿,而后者往往限制组织的氧气利用。外周组织缺氧时,血红蛋白对氧的释放会增加,有利于对组织供氧。

药代动力学:

本品在血液循环的消除显示多项消除曲线,半衰期为4小时,琥珀酰明胶分子的排泄90%通过肾,5%通过粪便。动物实验显示在网状内皮系统的滞留时间为24-48小时,未排除的部分通过蛋白水解作用破坏,破坏作用非常有效,即使是肾衰竭也不会产生蓄积。

贮藏:

在25℃以下保存。

包装:

玻璃输液瓶,500ml/瓶

有效期:

暂定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992

生产企业: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路1009号
【省份/国家】吉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