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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盐酸乌拉地尔

核准日期:2007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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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注射用盐酸乌拉地尔

罗浩

Urapidil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Zhu She Yong Yan Suan Wu La Di Er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乌拉地尔。
化学名称:6-{3-[4-(2-甲氧苯基)-1-哌嗪基]丙基}氨基-1,3-二甲基-2,4(1H,3H)-嘧啶二酮。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0H29N5O3
分子量:387.48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 心血管系统药物 >> 血管活性药 >> 血管扩张药

化药及生物制品 >> 心血管系统药物 >> 抗高血压药 >> 交感神经抑制药

化药及生物制品 >> 男科用药 >> 前列腺增生用药 >> α1受体阻滞剂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

适应症:

用于治疗高血压危象(如血压急聚升高),重度和极重度高血压,以及难治性高血压。用于控制围手术期高血压。

规格:

按乌拉地尔计算(1)25mg(2)50mg

用法用量:

静脉注射:缓慢静注10~50mg,监测血压变化,降压效果应在5分钟内即可显示。若效果不够满意,可重复用药。

持续静脉点滴或用输液泵:本品在静脉注射后,为了维持其降压效果,可持续静脉点滴,液体按下述方法配制:通常将250mg乌拉地尔加入到合适的液体中,如生理盐水、5%或10%的葡萄糖、5%的果糖或右旋糖酐40加0.9%的氯化钠溶液中。如使用输液泵维持剂量,可加入100mg乌拉地尔,再用上述液体稀释到50ml。

静脉输液的最大药物浓度为每毫升4mg乌拉地尔。

输入速度根据病人的血压酌情调整。推荐初始速度为每分钟2mg,维持速度为9mg/h。(若将250mg乌拉地尔溶解在500ml液体中,则1mg乌拉地尔相当于44滴或2.2ml输入液)。静脉点滴或用输液泵输入应当在静脉注射后使用,以维持血压稳定。

血压下降的程度由前15分钟内输入的药物剂量决定,然后用低剂量维持。疗程一般不超过7天。

不良反应:

使用本品后,病人可能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出汗、烦燥、乏力、心悸、心律不齐、上胸部压迫感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其原因多为血压降得太快所致,通常在数分钟内即可消失,病人无需停药。

过敏反应少见(如骚痒,皮肤发红,皮疹等)。

极个别病例在口服本药时出现血小板计数减少,但血清免疫学研究尚未证实其因果关系。

禁忌:

禁用于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

主动脉峡部狭窄或动静脉分流的患者禁用(肾透析时的分流除外)。

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如果本品不是最先使用的降压药,那么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间隔充分的时间,使先服用的其他降压药显示效应,必要时应适当减少本品的剂量。

血压骤然下降可能引起心动过缓甚至心脏停搏。

使用本品疗程一般不超过7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哺乳期妇女禁用。

对于孕妇,仅在绝对必要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本药。目前尚无资料说明本品在妊娠期前6个月使用的安全性,妊娠期后3个月使用的资料亦很有限。

儿童用药:

儿童很少使用本药,目前尚缺乏这方面的资料。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须谨慎使用降压药,且初始剂量宜小。因为他们对药物的敏感性有时难以估计。

药物相互作用:

0. 若患者同时使用其他抗高血压药物、饮酒、或存在血容量不足的情况(如腹泻、呕吐),可增强本品的降压作用。同时使用西米替丁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上升,最高达15%。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的症状包括:

循环系统症状:头晕、直立性低血压、虚脱。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疲劳、反应迟钝。

药物过量的治疗:发生严重低血压可抬高下肢,补充血容量,如果无效,可缓慢静脉注射缩血管药物,不断监测血压变化,个别病例需使用常规剂量及稀释度的肾上腺素(100-1000μg)。

药理毒理:

乌拉地尔是一种选择性α1受体阻滞剂,具有外周和中枢双重降压作用。外周扩张血管作用主要通过阻断突触后α1受体,使外周阻力显著下降而扩张血管。中枢作用则通过激活5-羟色胺-IA受体,降低延髓心血管调节中枢的交感反馈而起降压作用。本品具有阻断突触后α1受体的作用和阻断外周α2受体的作用,但以前者为主。本品对静脉血管的舒张作用大于对动脉血管的作用,并能降低肾血管阻力,对血压正常者没有降压效果,对心律无明显影响。

药代动力学:

据国外文献报告,静脉注射盐酸乌拉地尔后,在体内分布呈二室模型,分布相半衰期约为35分钟,分布容积0.8(0.6-1.2)L/kg。血浆清除半衰期2.7(1.8-3.9)小时,蛋白结合率80%。50%-70%的乌拉地尔通过肾脏排泄,其余由胆道排出。排泄物中约10%为药物原形,其余为代谢物,主要代谢物为无抗高血压活性的药物羟化形式。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包装:

西林瓶装,1瓶/盒、10瓶/盒、20瓶/盒、50瓶/盒。

有效期:

暂定24个月。

执行标准:

YBH26582005

批准文号:

(1)25mg:国药准字H20051889
(2)50mg:国药准字H20051890

生产企业: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七路
【邮编】276017
【省份/国家】山东省
【电话】0539—8257899 848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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